茂名局三项措施助力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

06.12.2016  22:42

  近日,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国家标准委批准为第三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该局主动助力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制定服务基础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工作标准和服务管理标准4大支柱体系,全面推行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的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是助力优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 协助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汇编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的事项目录,并建立了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类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固化优化,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环节、规范了工作制度、统一了工作文本格式,把标准化贯穿公共服务的全过程。目前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共有54个进驻单位,受理业务314项,每月业务量超过1.1万宗,服务办理流程及管理制度标准化率达到100%,为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标准化服务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是宣贯培训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 自开展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以来,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举办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培训活动6场次,帮助各单位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标准化服务理念,协助各窗口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进行学习,通过培训—考核—再培训的方式使每个人都了解标准、熟悉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真正将标准化服务理念内化于心、贯彻到位、落实到人,成为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工作中的自觉行动。

   三是主动创新标准化服务形式。 率先在质监进驻“窗口”开展“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方式,对审批职能、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人员实现了集中科室、集中办公、集中授权,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业务人员到位,构建了“三集中三到位”全科服务工作格局,主动适应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化、高效化的需求,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推行“一门式网格化”全员全科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进行探索式创新改革。同时,对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多能培训工作,邀请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任一窗口工作人员均可咨询、办理全科业务,真正实现一员通办。

  (茂名市局 柯雅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