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行政服务到家门 群众申请救助不出村

28.07.2014  22:54
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行政服务到家门相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户籍居民不用出村(居)就能申请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

没想到现在申请低保救助这么容易,不用出村就可以办理。”困难群众陈老伯近日成功向居委会提交了低保户申请资料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记者了解到,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办《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十项工作的通知》(珠办发〔2014〕2号)要求,通过立行立改,目前全市195个社区居委会、122个村委会都实现了村(居)直接受理社会救助申请。

4月中旬,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海军带队,就社会救助申请项目由村(居)受理相关工作多次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了解基层意见和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行政服务到家门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村(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镇(街道)的授权,在社会救助方面履行好相关职责:一是受理各项社会救助项目申请和审查,包括灾民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二是配合镇(街)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核查、申请人名单及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三是向群众宣传好、解释好国家、省、市、区(含经济功能区)的社会救助政策;四是积极疏导和化解困难群众的困难救助诉求和矛盾,协助区、镇(街道)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通过立行立改,户籍居民不用出村(居)就能申请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进一步提升了便民利民度,切实做实了社会救助服务“纵向到底”。对于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群众、特困人员,有条件的村(居)还可直接代为申请或根据申请人预约上门受理,实现固定受理与上门受理相结合。

居民和基层工作人员均表示,村(居)对辖区内居民的情况最为熟悉,珠海实现村(居)直接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减少了群众花费的时间精力,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真正“让居民受益、让群众满意”。

原标题:市民政局行政服务到家门 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不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