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出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30万元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记者从大朗扫黑除恶办获悉,大朗镇正式出台了《大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市民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线索经查属实,可按不同标准获得奖励,其中最高奖励30万元。
设立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
为进一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和提高社会公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及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积极性,实现专群结合,形成打击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朗镇结合实际,特制定奖励办法,决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
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行政执法机关及公安机关据此破案的,根据案件举报的线索详细程度、举报线索与违法犯罪事实的相符程度、举报人协助查处的情况和该案的危害程度,分档次进行奖励。举报后查实的案件按照危害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进行分类奖励,案件性质及分类办法由镇扫黑除恶办会同镇公安、组织、监察、宣传部门具体界定,并根据其作用、效果等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其中,举报、提供涉嫌“一般类”涉黑涉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1万元,“较大类”奖励1万元-5万元,“重大类”奖励5万元-10万元,“特别重大类”奖励10万元-30万元。
可通过数种途径举报
市民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和微信等数种途径进行举报,其中,电话举报:0769-23086030、0769-23086068;邮箱举报:[email protected];信件举报: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五楼大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3770;微信举报:通过“大朗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平台留言举报。举报既可实名也可匿名,举报人在举报时,必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通知奖励情况。
按照奖励原则,同一线索被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查处案件有帮助的,可酌情予以奖励。对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线索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包括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已核实或正在侦查的,举报人为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提供线索举报的,以及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