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明主持召开省供销社党组传达学习会议

27.09.2017  16:31

  9月25日,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李朝明讲话指出,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更说明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实施意见》内容丰富、要求具体,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李朝明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迅速组织传达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大方向和新要求,切实增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责任自觉、行动自觉。要把《实施意见》内容和会议主要精神传达到各个管理、生产、教学岗位的一线员工。二要落实责任,把《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具体化。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每一项要求,不折不扣抓落实。结合省社职能和直属单位实际情况,逐条列出省社及各直属单位必须完成的具体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分工,明确办结时限。三要健全制度,加快完善保障生产安全的长效机制。按照新的理念、新的要求、新的规范,针对新业务、新情况、新问题,对有关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尤其在健全直属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上下功夫,对直属单位风险点、危险源实行数据库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足。四要加大隐患治理,强化监督检查考核机制。要继续健全安全生产督导考核机制,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由省社分管领导牵头,挂钩处室和科工处协同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采取常规检查、联合检查、突查暗访等方式,真正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还要加强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陈容秋同志传达了《实施意见》,并结合9月23日全省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对近期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省社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传达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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