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作弊入刑”结出“高考公平”之果

03.06.2016  22:34

  本报报道,7日至8日将迎来每年一度的高考。我市今年有37145人参加普通高考,全市设20个高考考点,1261个考场,所有考点已完成考生身份识别系统和作弊防控系统建设。今年高考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的首个高考,替考、作弊、协助作弊等行为轻则拘役,重则入刑,考场纪律堪称“史上最严”。

  众所周知,作弊、替考等破坏高考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是高考公平的“毒瘤”,虽然有关部门为保障高考公平,采取了许多举措,做了诸多努力,可破坏高考公平事件依然时有发生。最为典型的如“枪手替考”、“违规高考加分”、“高考作弊”等。

  “作弊入刑”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而是为了保障高考公平。与任何一种社会竞争一样,在高考的竞争中,公平是核心。如果高考公平得不到保障,不仅会损害考生利益,更为严重的是,使高考制度被扭曲,从而使制度设计初衷难以最大程度体现。

  如何保障高考公平?需要严苛的高考考场规则,也需要完善高考的制度设计,更需要法律的刚性捍卫。每一起破坏高考公平的违法违规之举,都要一查到底,一追到底,严厉追究领导责任,严惩所有相关责任人,让其付出难以挽回的巨大而沉重的代价。如此杀一儆百,法律的震慑力和权威性就能得以树立,有效遏制类似事件重演。反之,如果查处轻描淡写,追责不了了之,处罚如同走过场,谁还会把法律法规当回事?

  高考制度目前是惠及面最广、公平效率相对最高的“通道”。高考公平,关乎每个考生和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用“作弊入刑”的法律之刃,切除作弊、替考等破坏高考公平的“毒瘤”,让破坏高考公平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切实保障高考公平。让每个考生平等竞争,是高考的终极追求,需得到法律刚性捍卫,“作弊入刑”的核心要义正在于此。

  ■ 孙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