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广州中心城区禁燃烟花爆竹

08.01.2020  11:13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春节、元宵期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工作,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内严格落实限放时间,允许燃放的规格和品种。

根据相关规定,广州本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从化区、增城区部分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确需燃放的,须由主办单位向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据了解,为确保市民生活生产的安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扎实开展“打非”行动,对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2019年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窝点231个,收缴148.34吨,立案33宗,行政拘留53人,刑事拘留20人。今年已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窝点2个,收缴销毁26.258吨。

(信息时报记者欧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