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广州警方严查非法烟花爆竹
今年以来,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约45吨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2月5日)通报:针对春节前烟花爆竹案件、事故高发、多发的特点,为营造春节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广州警方通过“早组织、早宣传、早排查、早打击”等措施,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禁销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共处理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69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8828箱(件),总重约45.40吨,依法刑事拘留涉案人员2人,行政拘留23人,行政罚款8人,教育警告41人,对在禁放区非法燃放的478人开展了宣传教育。
广州警方积极与安监、工商、质监、教育等部门对接协调,争取支持,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深入基层调研培训,明确责任区域和民警职责,推动工作贯彻落实。
广州警方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强化烟花爆竹禁销禁放宣传工作,印发了154万份各类宣传资料,组织专人张贴派发到全市各个街道、企业、学校、社区;利用商场等公共场所屏幕、手机短信、社区广播、宣传横额等宣传方式,深入开展社区基层宣传;在电视台、公交车、地铁等播放禁销禁放宣传短片,掀起烟花爆竹禁销禁放宣传的高潮,形成了全民参与、同心协力、积极配合烟花爆竹禁销禁放的良好氛围。
1月开始,广州警方与市安监局等部门成立三个联合督导小组,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进行督查。广州市公安局骆振辉副局长、治安管理支队领导分别率队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各零售点档开展突击检查。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堵源截流工作,先后出动警力7380人次,对物流配货、大型集贸、大型仓储、批发市场、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库房(院落)、新搭建板房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严防私制、私藏、私卖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安全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档198间次,先后发现和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0余起。
广州警方重点出击,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形成多方围堵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1月10日,增城区公安分局永新派出所在盘查中发现,一货车内装载有768箱烟花爆竹,经询问车内人员,发现该批烟花爆竹未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增城区公安分局对2名涉案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会同黄埔区公安分局,捣毁隐藏在镇龙洋田村塘下社、坳背冚社两家村居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现场查获爆竹1432箱。黄埔区公安分局对1名涉案人员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为确保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广州警方重申:广州并没有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开禁”,在禁放区内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警方提醒,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人均可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请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摒弃不良习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大力支持和配合警方做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更安全、更文明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