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传达学习全省第13期领导干部“三纪班”及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09.2014  17:44

  9月1日上午,省民族宗教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胡春华、朱小丹、黄先耀同志在全省第13期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陈小山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小山强调,一要统一思想,领会精神实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省委领导精神和有关规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纪律教育学习月为平台,切实抓好党纪国法学习,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要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立体防线。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的执行力,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三要利用网络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干部、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或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四风”问题做到快速反应,严查快办。网络举报信箱是 [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是83371629、83178357。四要加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珍惜荣誉,严格自律。编辑廉洁自律短信,通过我委信息平台群发给机关、研究院全体和各全省性宗教团体人员,提醒和告诫党员干部自觉遵章职守并开展自查。同时也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五要借助省纪委廉政账户平台。通过大力宣传省的廉政账户功能及其使用方法,引导领导干部在规定的1个月限期内向省的廉政或本委监察室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六要继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责任状内容,明确责任要求,强化责任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不敢腐”的监督机制,筑牢廉政建设的“防火墙”。
  (供稿、编辑:机关党办 孙龙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