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还未到商铺却被查封了 城市风景街店主喊冤

15.10.2015  09:59

昨天,城市风景街的大宅门食府大门上贴着法院的封条。记者 王欢 摄

东莞时间网讯 10月13日,因商铺业主拖欠 银行 贷款及利息3700多万元,南城城市风景步行街18栋201铺遭法院查封,如果铺主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偿还相关款项,此商铺将被拍卖,用于清偿银行债务。

然而,这一事件,却连累了该步行街著名的餐饮企业——大宅门食府,因为,大宅门食府租用的,正是这一铺面。

大宅门躺着中枪,被迫歇业。对此,大宅门食府负责人姜女士无奈地说:“铺主拖欠银行贷款原本与我们无关,可是法院给商铺贴上封条,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我们大宅门食府出了问题。我们躺着也中枪,实在太冤了……”

租期未到,店铺遭查封

2010年10月,大宅门食府在南城城市风景步行街18栋201铺开业。

据大宅门食府负责人姜女士介绍,当时该店共投入资金240余万元,租约为4年,到期后续约3年,租金从最初的每年30多万元涨到如今的60万元,目前租约还有2年。“在这五年里,我们兢兢业业,力求为客人提供最真挚的服务,为食客打造优质 美食 ,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在市场中赢得无数食客的青睐,更赢得了口碑。”姜女士说。

从今年三月起,因三楼防水层破损,店面大堂天花出现渗水。没过多久,厨房也开始出现这种情况。这直接导致前厅部分餐位无法正常使用,且情况愈发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证顾客的用餐感受,我们决定对店面重新装修,对大宅门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因为重新装修将投入大笔资金,我们已与铺主初步协商,续约六年。”姜女士说,后来多次找到物业及铺主,要求其维修,直到10月8日,天花漏水一事还未解决。

大宅门食府微信公众号也发布消息称:因房屋漏水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装修施工无法展开。

经过努力沟通之后,物业和铺主终于答应对三楼防水层进行维修。“就在我们对维修充满期待并与装修公司确定装修事宜时,市第一人民法院却将店面查封了。”姜女士说。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南城城市风景步行街18栋201铺的大宅门食府,大门已上了锁,一扇门上贴着法院的封条,另一扇门上贴着法院的文书。

“大宅门声誉受

影响,损失难估量”

昨日,姜女士在咨询律师后,找到查封该房产的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法官告诉我,按照法律规定,我有优先购买权,可以买下该商铺。其次,法院只是在商铺的一扇门上贴了封条,另一扇门上贴了相关通知书,只要不撕毁封条和法律文书,我可以继续营业或搬走店内物品。”

同时,法官告诉姜女士,法院拍卖该商铺大约需要几个月时间,但现在商铺不好拍卖,具体何时能够拍卖掉还无法确定。

“法院要拍卖商铺,那三楼漏水一事更无人管了,由于漏水,我根本无法继续营业,更不敢拿钱出来装修了。”姜女士无奈地说。而令姜女士更郁闷的是,别人看到大门上贴着法院封条,还以为大宅门食府出了什么变故,今后谁还敢来这里吃饭啊。“这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声誉了。”姜女士说。

姜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找了律师,准备与铺主解除合约,至于其他损失是否要追偿,还在商议中。

“一门生意做起来,一个品牌培养起来,一个团队成长起来,所付出的心血是难以评估的。”姜女士说。法院查封之前,她并不知情,铺主也没提前告知此事。法院查封后,大宅门食府被迫关门歇业,而店内购买的各类食材也无法使用,直接 经济 损失数万元。“最关键的是,我们的声誉受到影响,这一损失无法估量。”

对此,拥有原物业的业主作何感想?昨日,记者拨通城市风景步行街18栋201铺铺主罗女士的电话,她最初接电话时,承认自己姓罗,但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她又否认自己是201铺的铺主,并立即挂断电话。

截至记者发稿前,罗姓女士后来又主动联系记者,表示18栋201铺不是她个人的物业,而是她老板的物业,至于该商铺为何被法院查封,她并不知情。

律师说法

可解除合同要求相应赔偿

就此事,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喻秋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具体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1条规定了“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也就是说,拍卖引起所有权发生变动,不影响原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的效力。

同时,喻秋表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营业,承租方可以与铺主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承租方想继续营业,可以对店铺进行维护及装修,合理的费用可以要求铺主予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