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抛子到底是谁之过?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理应享受阳光雨露。怎么样让悲剧不再重演,怎样保障幼稚孩童的权益?
据《羊城晚报》报道,26岁的未婚妈妈小红在工厂宿舍产下一子,因怕被人看见笑话,将婴儿从二楼窗外扔出,造成婴儿死亡,自己也因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入狱。未婚妈妈窗外抛子,大家已经见怪不怪。在百度上随便一搜,就有很多类似新闻。俗话说,虎毒尚不食子,但是未婚妈妈们抛弃亲生孩子时却毫不手软。类似新闻频频出现折射出的不但是某些人的道德沦丧,更是整个社会教育的缺失。
东莞有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大多初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没受过多少教育,又都处在青春萌动期,发生爱,发生性,是水到渠成的。可是他们又不懂性知识,不知道做好保护措施,懵懵懂懂就把另一个小人带到世界上。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们感觉不到新生命带来的快来,只觉得这是自己未婚生子的罪证,同时又缺乏法律常识,觉得孩子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自行处理,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许多人惋惜弃婴的命运,对其生母诸多谴责。可是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结婚生子,本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孕产妇本应像皇后般尊贵。可是她却挣扎着把孩子生在宿舍,没有亲人在旁相伴,也没有医护人员照顾,如同一只流浪的母猫,默默生产,自行咬断脐带。假使小红没有窗外抛子,母子两人以后的生活也堪忧。逃之夭夭的父亲,社会舆论的嘲笑,还有随之而来的经济压力,更有长大后孩子上户口、入学的重重困难,也让他们难以见到光明。
可是每个孩子都是天使,理应享受阳光雨露。怎么样让悲剧不再重演,怎样保障幼稚孩童的权益,一是政府应该大力丰富外来务工人员业余文化生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育观和家庭伦理观。二是全社会应该给予未婚妈妈更多关爱、包容与帮助,给非婚生的孩子一个健康友好的成长环境。当然最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学校和家庭从小就应该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教会未来的母亲们从小保护好自己,让这一类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