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遭性侵未成年人不满14岁 在校生犯罪率超两成
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3年度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白皮书”)。据了解,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的综合审判工作情况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公布,在全国高级法院中尚属首例。
根据白皮书的统计,去年判处未成年罪犯1053人,同比下降14.9%。其中,在校生犯罪率超过两成,尤以职业技术学校犯罪情况最为突出。此外,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中,14岁以下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比例较高,约占80%。
在校生犯罪率超过两成
白皮书统计显示,2013年北京市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1097件,民事案件1734件。其中,刑事案件的犯罪人数同比下降14.9%,并以男性、16至18岁、低文化水平者以及非京籍人员比例较高。从数字上看,男性犯罪比例占全部未成年罪犯的92.6%,16至18岁之间的罪犯占92.5%,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未成年罪犯占77.4%,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达65.3%。民事案件则呈现出校园侵权案件明显上升的特点,半数以上民事案件集中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
此外,2009年至今,在校生犯罪率已连续五年超过未成年无业人员犯罪率。“因为我国实行义务教育,所以在校生比没有上学(无业)的未成年人的总人数要高,所以犯罪率也高。”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德云介绍,2013年判处的未成年人罪犯中,在校生犯罪率达21.6%,仅次于农民身份的未成年犯罪群体。在校生罪犯中,又以职业技术学校犯罪情况最为突出,约占67%,其次是普通中学学生和专门学校学生,分别占23%和9%,另有1%的学生来自重点中学。
80%遭性侵未成年人在14岁以下
据白皮书统计,2013年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的案件93件,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总数的26.9%。其中,14岁以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比例较高,约占80%。
调查显示,未成年性侵案多发于“熟人作案”,即加害人常利用师生、老乡、邻里等关系接近被害人实施作案,作案手段也比较隐蔽,多是用哄骗、恫吓和威胁等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控制。
白皮书分析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社会管理服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对于家长、教师、熟人等相关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尚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机制。在案件发生时,知情人或旁观者也多因“私事私人管,家事公不管”的观念,常常不能及时报警。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国在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方面缺乏“强制报告”的相关法律规定。
另外,由于部分家庭监护和社会帮扶措施的缺乏,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随行子女最易遭受性侵害,同时也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发群体。
未成年人帮扶措施需完善
白皮书显示,2013年,全市未成年法庭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40.9%,与近几年相比比率基本持平。其中,部分非京籍未成年罪犯虽被判处了非监禁刑,但尚未被纳入社区矫正范围,极易引发重新犯罪。白皮书建议,对非监禁刑或假释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纳入跟踪安置体系,整合居委会、村委会、志愿者,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教。
此外,白皮书也提出了比如开设“家长课堂”、“亲子教育”、设立家庭监护能力与资格评估机构、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意识和法制教育工作,以及加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力度等具体建议,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发生。漫画/陈彬(记者 孔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