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未成年人乞讨 首报线索者奖50元话费

07.08.2014  10:33

  看到未成年人乞讨

  最先打110的奖50元话费

   东莞时间网讯 今后,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你可打110提供线索。热心有好报,如果是你首报线索的,可获得50元话费奖励。

  昨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方案》、《东莞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等议题。

  项目直接落地改革首批试点选定20项目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意在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长安镇、大朗镇、谢岗镇、石排镇启动改革试点。

  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先建后验、宽进严管”。改革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只需要两个月就可以动工,较改革前节省一半以上的时间。目前,我市已选定约20个试点项目,明确了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承诺合同文本。

  徐建华说,要选好试点项目。选择民生类、业主声誉好的项目进行试点。争取8月份启动一批,年底前动工建设。同时,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表示,试点工作对东莞乃至全省都有很好的示范意义,是继商事登记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探索,要集中精力把试点项目做好。

  提供操纵未成年人乞讨线索最高奖两千元

  会议还审议通过《东莞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市民首报奖励制度,对率先提供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线索并经确认的给予50元话费充值奖励,对有效提供操纵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线索的给予500-2000元的现金奖励。

  《暂行办法》提出,充分发挥城管系统3.4万人遍布城乡的优势,明确了其在“早发现”上的首要责任。同时,将110报警平台打造成接报处理的枢纽平台,群众发现后拨打110报警电话,就有人到现场处理。对患有急病、重病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相关部门还将在第一时间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暂行办法》提出,对有以暴力、胁迫、拐卖拐骗等手段嫌疑,组织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进行乞讨的,由公安部门视具体情况分别立案侦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公安、民政部门重点查清其乞讨原因、乞讨次数、生活来源等情况。对以乞讨为业的,民政部门予以分开安置,公安部门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