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基金
9月16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设立东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专项基金。
基金从市财政或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拨2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以后根据实际需要申报划拨。2011年起,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在全国范围内扶持各地学校少年宫建设,东莞也有11所学校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276万元。
基金主要用于四类范围
基金可用于扶持资助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大活动,包括学校德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等项目,以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其次可用于扶持资助全市青少年校外重点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重点包括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素质拓展基地、青少年阳光成长(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等基础设施修缮维护、公益普及活动组织、免费或收取成本费用开放等。
基金还可用于扶持资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精神产品创作与生产,主要是未成年人题材的影视、动漫、童谣、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此外还可用于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大项目。
在管理上,东莞将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扶持资助项目的评审。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媒体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等共同组成。
各镇街宣传部门受理申请并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联合市慈善会审核后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发放扶持资助资金。
基金使用不搞“花架子”
基金由市慈善会设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
东莞将制定具体的基金管理规定,并明确扶持资助项目的条件、标准等细则。
2012年4月11日,《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其中提出“多渠道增加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投入”。根据上述《意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所需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社会投入为补充,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意见》明确提出设立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划拨,专门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镇街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专项经费。东莞市慈善会增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基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昨日会议上,市长袁宝成说,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并不是专项资金能够全部解决,全社会、各个方面都有义务参与到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的内容上,要做到有的放矢,行之有效;基金的使用上,要认真把关,不搞“花架子”,使之真正契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