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遭性侵多半熟人作案

31.05.2018  17:52

  广州日报汕头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汕检宣)昨日上午,汕头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向社会通报了该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记者从该活动日获悉,汕头市检察机关在近五年时间里,共办理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未成年人等各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2件365人,其中有50%左右的案件为熟人作案。

  据汕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黄业山介绍,在他们所办案件中,有大约50%的案件为熟人利用与受害人近距离接触的便利作案,甚至在短期内多次实施犯罪的。如汕头市濠江区日前办理的寇某乙强奸案,寇某乙在家中对其12岁养女实施强奸二十余次。

  从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来看,未成年人更容易以结伙形式对同龄人进行侵犯;一些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获取个人信息、骗取信任后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也有的犯罪分子会专门围猎有长期旷课、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而随着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增多,部分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由于精神生活空虚和受不良文化的影响,对邻居或同一村居中年龄较小、反抗力较弱的幼女实施性侵。

  值得关注的是,小恩小惠仍是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将黑手伸向缺乏家庭、学校和社会关爱的未成年人的主要手段。黄业山告诉记者,一些未成年被害人由于生活中缺乏关爱、缺少交流和监护,犯罪分子以玩乐、给钱等手段蒙骗其后施以毒手。他们所办案件中,就有超过1/3案件的被害人由于缺乏有效教育和监护,因小恩小惠而上当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