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未验收就交付使用问题多 入住业主大呼受骗
牵拉的电线凌乱存安全隐患。(钟智跃 摄)
兴宁市海兴大楼的22名业主近段时间来苦恼不已。开发商在业主购房时预收的房屋契税、装修保证金等费用,承诺可代缴或退回却不兑现;用电也一直使用临时驳接等……业主们表示,购房以为楼盘有“单位保证”,却没想到“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钟智跃
“吞了”契税,用电“临时”
海兴大楼的多名业主拿着一张张购房合同、收据,向记者罗列了多项楼盘问题:大楼未经验收就交付使用、住户电表未安装、预收电控门费却未安装、装修保证金许诺退回未退、预收了房屋契税却还要业主再自行缴纳、房屋未能办产权证……
据业主们介绍,海兴大楼由兴宁市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楼高17层约有84户,已售出一半多,目前有22户业主已入住。去年底开始,业主们陆续入住后,逐渐发现这个大楼“问题多多”。练先生指着购房时的应收附项款项目说,开发商按总价3%预收取了房屋契税,今年10月下旬,业主们收到地税部门的限期催缴通知,开发商却要求业主自行缴纳。“开发商已经代收了契税费,却还要我们再交,这款项就这样被私吞了?”业主们对此感到气愤,“还有预收的2000元装修保证金,注明‘可退回’,但迟迟不退。”业主们还说,地下一层的杂物间被“强迫”以15000元购买,“不买就不交给房屋钥匙”。
另外,大楼的用电也是业主们的一大担忧。在大楼旁边一电线杆上,挂着一个建筑临时用电电箱,现在各户业主使用的电还得从这里接驳。记者看到,从这里延伸开的电线如同蜘蛛网般,从大楼外墙接入各家各户,十分危险。“开发商不给我们报装电表,从装修开始到入住,都只能自己从这拉电线。”业主们说,由于使用的是临时用电,经常发生跳闸停电;更令他们感到不安的是,人在乘电梯时遇到跳闸。
开发商回应“正在处理”
业主们说,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以上问题一直置之不理,他们找公司负责人,对方避而不见。业主们还告诉记者,该负责人钟某还是兴宁市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是公职人员,当初考虑购买海兴大楼是因为楼盘有“单位保证”,没想到竟摊上这些事。
在两位业主的陪同下,记者来到兴宁市地产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钟某是公司副总。1993年,时为兴宁县地产公司成立了兴宁县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1995年,兴宁市地产公司收回海兴公司国有资金,海兴公司变更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从那时起海兴公司与兴宁市地产公司无经济关系,只是钟某在行政关系上是兴宁市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该工作人员说,“钟某已请病假,联系不了其本人。”
记者拨打了钟某的电话,钟某表示,契税事情正在处理中,“一个星期左右会给业主们答复”。对于电表安装、消防验收等问题,已向相关部门递交手续,正在等待中;15000元的“杂物间费用”,他说:“住户有要求的话可退回。”其他问题他说都在协调。对于钟某的答复,一边旁听的业主代表表示“难以相信”,“他以前也跟我们说‘一星期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