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语境:你说的我还不能尽信

26.05.2014  11:51
摘要:呛声

        呛声

        话中话  

        新闻语境,重新解读

        珠海市政府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南屏二桥的环评报告,并发布了第二次的环评公示。5月18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市城建集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环评执行单位深圳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派代表参加座谈会,南屏二桥沿线的小区,如华发新城、荣泰河庭、映辉湾、广珠花园等,有五六十人参加了当天的座谈会。沿线居民却担心,环评报告能否客观公正反映他们的诉求,于是便出现以下一幕:座谈会上,多位业主代表认为,华发社区是珠海环境最好的小区之一,修桥将对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比如产生噪音、废气和安全隐患等。多名业主争先质问参加座谈会的政府部门人员,在这些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一些问题的时候,也多次遭遇呛声。

        点评:呛声总比不发声要好吧?居民不发声无以彰显自己的权益,政府不发声则是不作为。

        搬家

        本周语境:搬到不是家的地方

        54岁李玉行与斗门区慢性病防治站之间的僵持加剧。3年前李玉行因咳嗽到斗门慢病站检查,被诊断为肺结核并接受治疗。后来在其他4家医院检查,诊断均非肺结核。经有关司法鉴定所鉴定,斗门慢病站存在一定过错,属病人损害的次要因素。经调解双方协议,防治站赔偿3.45万元,并约定双方互不追究。然而,李玉行的病情后来严重到需要花100多万换肺,要求防治站承担被拒绝,他便与妻子自行搬家到防治站里住起来。李玉行称他要与防治站打持久战,而防治站表示按照调解书,该站已没有其他要履行的责任。

        点评:纠纷困局只有一种解决办法吗?必然是一方妥协给另外一方吗?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然应该得到尊重和确切执行,一个病人求生的需求更应得到回应和帮助。让医疗求助的呼声回到慈善层面,有关机构、团体积极介入,调解机构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这或许才是防治站和病人双方破局的办法。

        免责

        本周语境:对于孩子,谁真的没责任?

        学生自杀、自伤,学校将免责。珠海南水中学近日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出了一份《学生安全家长(监护人)责任书》,其中多个为学校免除责任的条款引发了争议。有学生在微博质疑这是“生死状”。校方解释,签订这份责任书,本意不是逃避责任,而是提醒家长,明确对孩子的监护、监管责任。

        点评:校方订立的条款来自国家部委的规章,学校出台责任书目的也并非要推卸责任。只是,通过学校的“免责”来提醒家长的责任,倒不如明确双方的责任之所在。毕竟,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谁能心安理得地“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