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可以找老板要高温补贴了

25.06.2015  03:47

东莞时间网讯 毛巾、防暑杯、凉茶……昨天下午,松山湖一处建筑工地上,工人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郭水手中接过了这些防暑降温用品,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意味着,2015年度全市工会“夏季送清凉”及防暑降温检查工作已经拉开序幕。

市总工会提醒,本月开始,包括东莞在内整个广东省都要发放高温津贴了,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是不能充抵高温津贴的。

市总工会为工人送法律书籍

昨日,在位于松山湖的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建设工地上,郭水不仅给建筑工人们送去了防暑降温用品,还送去了关切的慰问,送去了法律法规书籍。

郭水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切实关心工友,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不仅要了解和掌握职工的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和高温防护措施,而且要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将送去80多万元防暑降温物品

据了解,“夏季送清凉”活动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工会组织切实有效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行动。

接下来,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将分别率队,于本月24-26日期间,分赴全市16个镇街的16家企业,向在高温一线作业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和检查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并带去价值80多万元的防暑降温物品。

另外,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社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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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福利还有这些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