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审议会

05.05.2017  23:50

5月3日上午,学校教学评建办主任、副校长高秀梅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审议会。学校教学评建办成员、各单位材料撰写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校教学评建办常务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安立龙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进行讲评,按照审核项目审核要点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指出自评报告初稿各部分存在的共性问题有:各部分之间相互衔接考虑不够,文字的概括性、实证性不很强,对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表述不太充分,等等。建议大家要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范围,按照此前教务处网页发布的《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中自评报告撰写框架要求,每个审核要点都要按照相关规划、相关制度、相关活动(项目)、实施措施、实际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等要素修改完善。校办主任林晓敏、规划与法规处处长林年冬、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蔡鹰、人事处处长简纪常、教务处副处长张光亚等也提出了指导意见。材料撰写人就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做了积极交流。

高秀梅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各单位(部门)及各位撰写人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形成过程中付出的努力,同时指出,因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学校评建办的同志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修改)等工作中,相关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能按时提交高质量的自评报告,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7〕13号)中的分工,对照《关于做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3〕8号)中关于支撑材料(数据,下同)和基本办学条件等要求,进一步做好自评报告的修改完善和支撑材料整理等工作;二是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其支撑材料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与学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并与近4年的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高基报表数据等相统一;三是紧扣“五个度”(学校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按照主体性原则、目标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关联性原则、实证性原则扎扎实实做好评建工作。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