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森林公安机关迅速处置清查华坞路“三鸟”摊档

16.01.2015  12:41

1月9日,《汕头都市报》报道:市区华坞路存在流动摊贩当街宰杀、出售野生白鹭。该新闻立刻引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局长章少忠同志亲自部署,一方面派人迅速联系都市报记者,了解事件经过,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对新闻中所报道的区域情况进行核查。

汕头都市报》报社报道该事件的记者告诉民警,他之前接到市民提供的信息,称近期市区华坞路存在流动摊贩有时暗中宰杀、出售野生鸟供群众食用的现象,因此记者在该摊档路段附近蹲守多日,发现一经营“三鸟”的流动摊档有出售野生白鹭,但经营者并没有把野生鸟摆放在摊档前,只在当有熟客询问是否有野生鸟时才从身后一个盖着编织布的笼子中拿出白鹭,将白鹭宰杀交给购买者后,又赶紧将鸟笼提回后面小巷,放置的地方非常隐蔽。

在了解了事件的基本情况后,9日下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组织警力与报社记者一同前往华坞路该涉嫌非法宰杀白鹭的“三鸟”摊档开展执法检查,但被报纸曝光,涉嫌宰杀野生白鹭的摊档经营者已经不见踪影,而其他“三鸟”摊档并未发现有销售野生鸟类行为。民警对涉嫌违法经营“三鸟”摊档及周边“三鸟”摊档的人员进行调查,并要求他们协助配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通知不法经营者自行到森林分局配合调查。12日上午,民警再次对华坞路“三鸟”摊档进行检查。目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该涉嫌宰杀野生白鹭摊档经营者的追查工作正在持续进行。

为保护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尤其是野生鸟类安全,汕头市已组织多次专项打击行动,并开展不定期巡逻清查,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执法人员的严厉打击下,违法经营者的警惕性也越来越高,违法手法也越来越隐蔽隐蔽,使查处难度增大。因此,市森林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请不要购买、食用、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让我们的后代都能看见丰富多彩的生命形式。

媒体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及时反应,依法依规果断处置事件的做法给予积极评价。1月10日《汕头都市报》刊发了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迅速行动  清查华坞路“三鸟”摊档》为题,报道分局民警检查清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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