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线前请别抢道 机动车在斑马线前需减速慢行

08.06.2014  13:32

  本报讯 (记者秦秋霖 实习生何森垚 通讯员张冠华)礼让意识淡薄导致斑马线前事故多发。连日来,记者就梅城主要交通道路的斑马线进行暗访发现,部分车辆与行人争道,不仅不减速让行,反而鸣笛踩油门加速通过。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司机朋友驶过斑马线时应自觉减速慢行,做到文明出行。

  梅城一些学校校门刚好就在城区主要市政道路旁,如位于江南路的龙坪小学,梅州大道的梅州中学,梅松路的嘉应学院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放学时间,这些路段不仅有许多家长和学生,还有不少来往车辆,这样“鱼龙混杂”的路面常出现“车不让人,人需让车”的现象(如右图)。“这里放学时段,人流量、车流量特别大,交通尤为混乱。即便如此,过往车辆仍不减速慢行。”住在梅州中学附近的郑先生如是说。

  “不久前我在梅江一路过斑马线,一辆小车没有减速就朝我开过来,眼看就要撞到我时才刹车。”市民古小姐提出质疑,《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有明文规定,为什么司机很少遵守呢?不少市民表示,平时过斑马线,车主一般只是闪大灯或鸣笛,很少会主动减速让行。车主张先生对此表示无奈,“不是不想让行人,路上车那么多,我停下来就得堵很久。”他告诉记者,现在道路上机动车越来越多,且车速快,突然停车还可能酿成追尾事故。

  记者从我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了解到,近年来,因车辆在斑马线前抢道而发生的事故时有发生。去年12月4日晚,一辆小型越野客车由市区友谊环岛经丽都路往市交通局行驶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两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当场1死1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那么,机动车遇行人应如何礼让呢?“遇到老弱病残孕及小孩等特殊人群时,机动车还应停车让行。”该中队中队长杨春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即斑马线)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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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于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等现象;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等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条例规定,处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