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使用人脸识别设施的通知。
通知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随意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市民身份信息,不得泄露、买卖市民身份信息。已在房产项目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施,需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客户信息的,应在进入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获取人脸信息的提醒公告并取得市民明示同意。
南方+记者周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