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援机构前七个月共受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811宗

23.08.2018  15:45

大洋网讯  小暄的父母感情恶化导致离婚,其由母亲魏某抚养,父亲杨某一直未尽抚养义务。魏某作为小暄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追讨抚养费的诉讼,一审法院作出每月1200元抚养费的判决后,魏某上诉。二审前,魏某来到广州市法援处服务大厅,当天值班的朱慧嘉律师耐心地倾听了魏某的陈述,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对于追索抚养费案件是免于经济困难审报,广州市法援处及时指派了朱律师担任小暄的二审代理人,帮助她们争取权益。几天后,市中院综合全案证据,采纳了朱律师的意见,酌情改判抚养费增至每月2000元。

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全市法援机构受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811宗。广州市法援处在广州市和市司法局两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心指导下,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作为法援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强化未成年人法援职能,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援,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全市现有法援机构12家、工作站366个(含依托共青团设立法援工作站9个)、联络点覆盖全市城乡。所有工作站点均提供法援咨询、案件初审,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法援组织网络,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打造了“半小时法援服务圈”。

除了按现行规定,未成年人因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或救济金申请法援无需申报经济困难外,广州市法援基金会还专门设立了“法援护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项目。该项目将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包括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变更或解除收养或监护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在内的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以及监护权特别程序的案件均列入了免予经济困难申报的范围。全市所属法援机构和3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广州市法援基金会“法援护苗”未成人权益保护项目协议。这样将有更多有需要的未成年人能够免费享受到优质的律师服务,实现了未成年法援全覆盖。

广州市法援处从全市2068名法援律师中,严格遴选办理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方面有经验、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418名,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律师库。

文/广报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陈志宏、阳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