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要求各地抓住机遇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0.11.2014  12:33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抓住机遇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政务信息)

 

为贯彻落实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粤安〔2014〕18号)进展情况,听取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的指示要求,省安委办于10月27日-11月6日,组织两个调研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寿宗同志和副局长周永庆同志分别带队,分赴河源、惠州、东莞、阳江、肇庆和云浮六市开展调研。

调研组深入镇街和工业园区,并与各市安委会相关部门举行座谈,深入了解了各地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调研组肯定了各地各部门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认真分析了当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调研情况,对各地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要求: 一是 要趁势而上,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实施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依法依规的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深入开展; 二是 要注重实效,以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用改革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是 抓住重点推进改革工作,按照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五个一律”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行政审批取消下放后相关工作制度的完善,加强监督指导,尤其是要加强对基层安监队伍的培训,提高基层业务水平,确保工作不出现脱节漏位的情况; 四是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方式,理顺监管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五是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整合监管、救援等方面的力量,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六是 会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共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安全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