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男在家杀害情人:妻子沉默 女婿帮运尸抛尸
□通讯员顾建兵吉纯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2014年8月下旬,有夫之妇张梅突然失踪。警方调查后发现,张梅已经遇害,而凶案的背后,竟是一个“痴情男”因不能独占“红颜知己”而引发的杀人抛尸案。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凶手李晓将情人张梅杀害后藏尸于家中,后被妻子无意中发现,面对丈夫的下跪、忏悔,妻子选择了沉默。不仅如此,在之后抛尸毁迹的过程中,李晓的妻子,甚至连女婿都一起成了他的帮凶。
有妇之夫遇红颜
1956年出生的李晓在南通做钢筋生意,妻子何芳经营一家美发店,夫妻俩生活虽算不上富裕,但也其乐融融。
2012年春节,李晓在一个牌局上认识了张梅。已过不惑之年的张梅是南通市区人,20岁时就结婚生子,丈夫周伟忠厚老实。当时,李晓就对张梅一见倾心,频频向张梅献着殷勤。不久,二人便成为情人。
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晓骑车锻炼时猛然发现张梅与一个40多岁的男人依偎在一起,顿时血往上涌,想都没想,骑车就向男子撞了过去。原来,男子名叫陈俊,是一家商贸公司的职员,两年前,已有妻室的陈俊与张梅成为情人。
同年12月的一天傍晚,李晓守在陈俊公司门前,见陈俊下班出来,立刻骑车加速冲了过去。陈俊手臂被电动车车把撞了个正着。“我再次警告你,张梅是我的女人,离她远点。”李晓恶狠狠地说道,随后扬长而去……
遭遇情敌陷冷战
逼退了陈俊,李晓暗暗得意。然而,他没有想到,张梅的情人并不止一个,还有一个名叫张飞的男人,与张梅相好了十多年。李晓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恼怒,为让张梅只属于自己,他开始了一系列疯狂的举动:深夜砸了张飞家的窗户;偷了张梅的身份证,以免她在外与别的男人开房……然而,李晓的行为,换来的是张梅的厌弃,她开始渐渐疏远李晓。
一天晚上,他无意撞见张梅与一男子在看戏。李晓将男子打伤。随后,三人被带到派出所。张梅称大家都是朋友,一点误会而已。民警进行了调解,最终,李晓赔了400元。
很快,李晓争风吃醋打伤人惊动派出所的事件,在当地风传,妻子何芳得知后,又伤心又生气。夫妻俩大吵一架后,陷入冷战。
一怒之下动恶念
2014年8月17日,李晓决定和张梅分手,但他不甘心,想要回为张梅买的那些价值不菲的金银首饰。
当晚,李晓将张梅约至家中,要求张梅还首饰。被拒后,气急败坏的李晓将张梅抵在墙上,死死掐住其脖子,直至对方瘫软在地没了声息,他仍按着张梅的头部向地面猛击,又用一根钢筋猛砸张梅头面部数下。
见张梅已死,李晓摘下了其身上近3万元的首饰。此时已是晚上8点,妻子即将下班回来,李晓急忙将尸体拖到储物室藏匿,准备找机会再处理。
次日中午,妻子何芳在收拾家务时,意外发现张梅的尸体,吓得魂飞魄散,立刻打电话给正在上班的李晓。李晓赶回家,“扑通”一下跪在妻子面前,说出了真相,向妻子忏悔,并将那些首饰交给了妻子。
何芳幽怨地看着共同生活了30多年的丈夫,半晌,她默默地转身下楼,将首饰藏匿于自家车库。
当天凌晨1点,李晓将张梅尸体裹好后,叫醒正在睡觉的女婿胡可,让他起来帮着运送东西。胡可睡眼惺忪地看着被包裹的尸体,大吃一惊,可他没敢多问,随后,翁婿俩将尸体抬到车上,运至南通市港闸区天生路的一处窨井,扔了下去……
水落石出悔移情
张梅失踪后,丈夫周伟和儿子周军四处寻找无果,无奈报警。
警方随即展开调查,锁定李晓有重大嫌疑。9月6日,警方在李晓家中将其抓获。根据李晓的指认,警方找到张梅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张梅的死因不排斥口鼻颈部受机械性暴力致窒息或头面部受机械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
2015年6月30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晓因怨恨张梅跟他人交往,欲断绝情人关系并索回部分首饰遭拒而杀害张梅,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胡可帮助李晓毁灭犯罪证据,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告人何芳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胡可、何芳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均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人能积极补偿被害人家属 经济 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何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适用缓刑。
综上,南通中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李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胡可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何芳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