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不忍“放手”欲杀恋人 刚动了几刀便被支开

18.07.2014  15:21

法院二审认定属于犯罪中止判刑两年半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40多岁的余某是同性恋,当家人叫他回家时,他放不下“恋人”,矛盾纠结中,决定杀死恋人后自杀。可刚动了几刀,他就被恋人支开了……余某被一审法院认定为犯罪未遂,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4年。二审期间,他提出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被法院采纳,最终判刑两年半。

湖北武汉人余某,在2012年10月中旬通过QQ认识许某时,他43岁。同月24日他们确立了同性恋爱关系。

2013年4月21日,余某和许某回到广州。由于没有地方住,就住在许某的朋友位于广州市牛利岗南街一巷2号的一套出租屋里。

据法院查明,2013年5月17日12时许,余某因感情纠葛产生杀害许某后自杀的念头,并趁许某在房里熟睡时,用裁纸刀割许某的左脖子,许某痛醒后与余某争夺凶器时又被割伤右脖子。这时,许某提出口渴,要求余某去倒水,余某弃刀去客厅里倒水给他喝;许某趁机跑下楼,边跑边叫“救命”,余某随后下楼,扶着许某走出楼道,并陪他等候警察、120到场。后来,民警在武警医院找到余某调查,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说到作案动机,余某说,2013年5月初,家里的大哥和大姐叫他回家,但他不想回家。5月17日上午11点多,他坐着发呆,心想与其这么痛苦,不如和许某一起死掉。

据许某事后回忆,当天他正在房里睡觉,忽然感觉左颈很痛,睁眼醒来后,看到余某拿着裁纸刀坐在他旁边,就责问“干什么”,余某说要跟他一起离开这个世界,于是他就去抢余某的刀,但没抢到。而且右颈部又被割了一刀,血马上出来了。

许某捂住颈部两边,退到了墙边,哀求余某,要求不要杀他,“后来我就骗他说我不走,死就死吧,要求他去拿杯水给我。”在支开余某后,他乘机打开房门往楼下跑,边跑边喊“救命”。

但当跑到楼下时,小院门被锁上了,他没有门禁卡,出不去!这时,见楼下有人,许某要求他们报警,楼下的一个住户趁机递给他门禁卡。这时,余某也跟在他后面出门,并扶着他在外面等警察和120医生。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期间,余某的家属赔偿了许某经济损失5万元,获得了许某谅解,法院同时认定,余某属于犯罪未遂,以故意杀人罪对他判刑4年。但余某上诉称,自己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属于犯罪中止。

二审认为,余某倒水给许某喝,主动放弃了继续行凶行为;当许某逃到一楼没有门禁卡时被困到楼道内,余某如果要继续实施犯罪仍然有条件,但他不但没有继续实施犯罪,反而扶助许某走出楼道,准备将许某送往医院抢救,途中,他在搭乘出租车被拒的情况下,又拨打120急救,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另外,二审期间,余某的家人再次向许某赔偿3万元,再度获得谅解。二审法院据此对余某判刑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