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因偷拍性侵案二审被判79年7个月(图)

04.09.2014  11:57

  李宗瑞出庭

  曾于2012年震惊台湾娱乐圈的台湾富少李宗瑞偷拍、性侵一案,于昨天上午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二审宣判李宗瑞因乘机性交罪、妨害秘密罪等罪判刑79年7月,由于有期徒刑最高上限仅可判30年,因此合议庭宣告李宗瑞应合并执行30年!而此前李宗瑞案一审宣判结果为22年4个月,此次二审宣判比一审多判了57年零3个月!虽然可再上诉,但因为今年又有新的指证人,知情人士爆淫少恐难再翻身。

  一审曾判22年4个月

  台湾淫少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在台北市夜店把妹,先后对9名女子下药迷奸,17女遭偷拍,事件牵涉近60人,且性爱视频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影响极其恶劣,一度让台湾演艺圈人人自危。

  不过,法院在去年9月宣判时,仅认定李宗瑞在9名女子酒醉或不明原因昏迷时性侵,依乘机性交罪判他18年6月徒刑;另认定他偷拍17名女子性爱影片、照片,依妨害秘密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处罚金276万元(新台币,下同);李宗瑞还恐吓一名被害人封口,被判拘役40天,处罚金8万元。民事部分,有12名被害人要求赔偿,法院判李共须赔偿1435万元。但一度逃亡、主动投案的李宗瑞至今仍否认性侵,坚称所有被害人都是自愿与他性交,仅承认偷拍性爱影片,且只愿赔偿被偷拍女子每人20万元。

  有新证人 二审遭重判

  李宗瑞案二审遭重判,由一审的22年4个月变成79年7月,多判了57年零3个月。虽然法院告知可上诉,但知情人表示李宗瑞上诉胜算不大。

  为何二审会遭重判?有消息指出,从2014年年初到7月,不断有新的受害女方站出来指控李宗瑞。年初,两名遭李宗瑞下药迷奸的女性经友人告知她们也成了李宗瑞性爱光碟的女主角之后,鼓起勇气站出来指控。而另一名女子也是在时隔近两年之后,才有勇气向检方指证遭李宗瑞性侵。因为有了新的指证人,李宗瑞案二审遭遇重判。

  台湾媒体还指出,李宗瑞的认罪态度不真诚。尽管法院在判决中痛批李宗瑞性侵等犯行明确,李宗瑞却只轻描淡写说:“我后悔拍那些影片。”他还辩称“一夜情是台湾夜店文化”,对性侵的悔意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