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电 “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报告会4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报告会上强调,要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报告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司法部联合举行,李建国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李建国指出,要学习宪法文本,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宪法的基本精神。要深入宣传宪法,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他说,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全社会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自觉尊崇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报告,着重讲解了什么是宪法、宪法规定了什么、宪法的实施等问题。
今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这个日子也是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中国的国家宪法日。
2012年12月4日,刚刚履新20天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此后他在多个场合重申过这一理念。
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的具体部署,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明确宪法在建设法治中国战略格局中的核心位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