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村官卖地敛财 十余年贪得7249万元
[ 摘要 ]该案跨度时间较长,有十余年,主要是因为涉及土地的性质转换等复杂流程。
广东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人数同比增近三倍,涉农职务犯罪逐年递增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陈云飞 韦磊报道 中山一个小小村官竟借地生财,疯狂敛财7000余万。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总体情况,以及从今年开始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情况。据统计,2013-2014年,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1105件1270人,人数同比上升291%。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农村救灾、移民等专项款物领域。
据统计,2013-2014年,广东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1105件1270人,人数同比上升291%。其中,重特大案件510件,占比46.2%;要案90人(含厅局级7人),占比7.1%;贪污贿赂案件742人,占比58.4%;渎职犯罪案件528人,占比41.6%。上述犯罪造成37人死亡,经济损失约24.3亿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张健介绍,专项工作坚持将林业、国土、水利、环保、农业、规划建设等与生态环境维护和治理职能密切相关部门的人员作为查处重点,共立查林业部门142人,国土部门94人,水利部门80人,环保部门72人,农业部门63人,规划建设部门37人。
张健介绍,近两年来,全省涉农职务犯罪又有所抬头,呈现出频发、高发、逐年递增,涉领域和人员较之前更为广泛,危害后果更为严重。
张健举例,2013年遭受强台风“天兔”、“尤特”影响的汕尾陆丰市、肇庆市怀集县、韶关乐昌市均发生了镇村干部侵吞救灾款、扶贫款事件。
典型案例
卖地敛财还挪用集体资金还赌债
新快报讯 经查,1998年至2011年间,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办公司原经理张连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公司财务马雪梅,在协助政府从事对宫花村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及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过程中,共同侵吞宫花村国有土地或土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7249余万元。
同时,张连合、郭仲强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宫花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1131万元用于归还赌债。此外,2001年和2006年,被告人郭仲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用于向宫花村购买土地的款项共计393万元后占为己有,用于做生意和个人生活花费。
后经法院审定,张连合犯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郭仲强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马雪梅犯贪污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张健表示,该案跨度时间较长,有十余年,主要是因为涉及土地的性质转换等复杂流程。而张连合等人,假借转让土地,成功骗取政府文书后,又撕毁合同,最终将土地转到各自掌控等公司,以此牟利。
(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