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村居法律顾问“加减乘除”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近年来,珠海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把“法律顾问进村居”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推手和服务法治珠海、平安珠海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减乘除”工作法持续发力,补齐基层法律服务短板,破解重点领域矛盾化解难题,不断提升防控风险服务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为法律顾问履职创造条件做足“加法”
一是市“两办”印发《关于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建设法治珠海的高度,明确法律顾问进村居的组织领导、部门责任、日常管理、奖惩机制、政策保障。
二是部门联动,建立市、区两级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村居法律顾问与村居警官三级联系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保障,市政府决定将法律顾问聘用经费从每村每年1万元(西部地区1.3万)提高到1.5万元;另外,市财政每年划拨20万元用于支付市律协专业小组、村居法律顾问的案件补贴,各区财政按照当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的20%配套村居法律顾问的案件补贴;被选定为全市重点村居提供“精准式”法律服务的村居法律顾问团队给予每村3-5万元的额外专项服务补贴。
二、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为防范村居法律风险做优“减法”
一是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重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试点。逐年筛选10个党组织软弱涣散、重大矛盾纠纷较多、法律服务需求较强的问题村居,针对村居实际问题提出法律服务需求“订单”,律协各专业法律服务小组、各法律顾问团队针对“订单”制定专项法律服务产品“菜单”进行供需对接,配合属地党委政府集中为重点村居提供“精准式”法律服务,分期分批实现全市问题村居遏增量、减存量的目标。
二是建立村居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机制。对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两委”换届、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等事项,决策、表决前必须要咨询村居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切实减少农村、社区自治中的法律风险。斗门区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有驻村律师提交的审核意见,将土地承包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力度。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司法所、村(居)委会、村居警官、村居法律顾问发现矛盾隐患及时相互通报,涉及村(居)自治和可能酿成重大敏感、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无法解决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
三、无缝衔接精确配合,为强化行业协同做大“乘法”
一是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指引作用,成立“公共与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组织引导律师在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化、补齐基层法治短板中主动作为。公开招募重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3轮,吸引全市21个律师服务团队报名竞逐。
二是发挥律师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鼓励广大村居法律顾问聚焦村(居)自治,积极协助村(居)起草、修改、审核村规民约、规章制度,为基层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聚焦基层稳定,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聚焦法治思维培育,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村(居)组织和群众依法办事。
三是组建换届选举、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9个法律服务专业小组,作为村(居)法律顾问的坚实后盾,解决律师有专长侧重、无法面面俱到的问题。
四、科学规范精炼机制,为实现长效管理做精“除法”
一是建立保障机制,我市村居法律顾问经济补贴纳入市、区财政预算,并创新建立“公开招投标+续签2次”的方式聘请村居法律顾问,既保证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延续性,又体现律师事务所和村(社区)的“双向选择”。
二是完善评估机制,建立严格的法律顾问考评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分片督导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各区交叉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量化评估考核;对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形式等做了明确规定,量化法律顾问工作量,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同时,对于法律顾问的工作成效引入专业团队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律师,将被更换并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三是探索激励机制,对于工作成效明显、村(居)满意度高的法律顾问给予适当表彰,优先推荐到各区、各镇街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从而调动更多律师的积极性。
珠海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通过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三个减少”: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群众上访明显减少、案件发生明显减少;凸显了“四法”效果:营造了学法浓厚氛围,提高了依法办事意识,促进了用法解决问题,实现了靠法化解矛盾。2015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亮点工程。2015年接待群众30264人次,提供服务总数8763件;2016年1-10月,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待服务对象49732人次,提供服务总数8857件,同比增长265%和31%。
来源:珠海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