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26名村干部集体受贿1600万受审 村委会原主任仍在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军 通讯员 粤纪宣) 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近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昨日,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称,去年以来,全省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551件,追究责任人7649人。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治理,根据省委统一部署,近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镇两级纪委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着力整治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现象。
昨日,省纪委还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广州白云区人和镇村干部集体受贿案。
经查,广州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原书记梁锡全、东华村委会原主任周本财、汉塘村委会原主任李瑞陶(在逃)、高增村委会原主任戴敏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物流公司承租由镇政府划拨给这四个村管理使用的征地拆迁安置用地,共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高某贿赂1600万元,与其他村干部私分。梁锡全、周本财、戴敏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七年、九年,均被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余26名村干部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省纪委通报的其他案例
汕头:村委主任挪用扶贫款获刑4年半
潮南区成田镇宁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育辉违规转让村集体土地165.56亩,收取相关款项418.6万元;挪用扶贫款24.18万元;虚报种粮户166户,骗取种粮补贴13.6万元,均作为村日常开支和发放村干部福利。黄育辉还违规出卖山地造墓穴、对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4.76亩林地被毁等违纪行为。
●判决:黄育辉被开除党籍,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
韶关:村干部收受地产商80万私分
曲江区马坝镇马坝村东华围村小组原小组长徐焕礼和原会计徐神发收受某房地产公司贿赂80万元后私分,帮助该公司长期低价租用村小组120亩集体山地。
●判决:徐焕礼、徐神发分别被判刑5年8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河源:村委主任骗取春节慰问金等
和平县青州镇片田村委会原主任张秀朋贪污、骗取扶贫款案:张秀朋采取虚设项目、夸大账目等手段,骗取挂钩帮扶单位扶贫款、春节慰问金等48万元,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编报虚假材料,申报骗取省级价格补贴资金65万元。
●判决:张秀朋被判刑1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湛江:村委会出纳非法挪用70万公款
霞山区海头镇百儒村委会原出纳陈梓文非法占有村征用土地补偿款22.6万元,私自挪用村集体资金47.7万元未还。
●判决:被判刑12年
中山:村支书挪用千万公款还赌债
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党支部原书记郭仲强、党支部原书记助理兼宫花经济发展公司原经理张连合,挪用宫花村集体资金1131万元归还赌债;张连合伙同公司财务马雪梅,共同侵吞土地补偿款7249万元;郭仲强还侵吞宫花村国有土地拍卖款124万元,收取他人向宫花村购买土地款393万元后占为己有。
●判决:郭仲强、张连合、马雪梅一审分别被判刑9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期徒刑10年
肇庆:村支书编造假合同骗90多万元
端州区黄岗街道大冲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朱太洪与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邓伟明合谋编造虚假承包合同和补偿协议,骗取村集体资金48万元;编造迁改高压线路开支并制作虚假施工合同,骗取村集体资金45万元。
●判决:朱太洪、邓伟明被开除党籍,分别被判刑
梅州:
村支书勾结黑恶势力逼村民低价卖地
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党支部原书记陈维新与以魏洪亮为首的黑恶势力勾结,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村民低价出卖农田、山地、房屋。
●判决:陈维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免职处理,魏洪亮被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