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股东”前景值得期待

16.02.2015  11:37

  【茶座】

  辛 平

  本报报道,13日,梅县区松口镇大黄村村委举行梅州大黄金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百万元现金分配仪式,百余名“股东”领到了第一笔年终分红。

  去年1月,梅县区松口镇大黄村村党支部、村委牵头全村20多家金柚专业合作社,组建了联合社及大黄实业公司,联合经营柚树种植,180多户村民筹集650万元,自愿以每股1万元现金入股模式,不仅成为了村民“股东”,也打造了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的全新模式。实践证明,村民“股东”既让农民得了利,又使农业龙头公司实现了规模扩张效益提升,是个双赢的好办法,前景不可限量。

  鼓励村民以现金或土地方式入股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解决投入与市场对接的根本途径。随着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逐步落地,在多地试验进行的“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将得到“自上而下”的全面扶持。现在,梅县区松口镇大黄村村委会先行一步,在组建产业专业合作社过程中,鼓励村民以现金入股,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正好暗合了这个愿景。既有现实效益,又有理论上的支撑,堪称企业与农户共建专业合作社的样板,这一做法具有示范意义,值得推广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