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

09.11.2015  19:19


广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

 

来源:南方日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强调“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在当下的农村,解决基层矛盾越来越依赖专业的法律知识,像以往那样靠在当地有威望的“和事佬”讲和的办法,已很难满足村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让法治真正“下基层”?如何打通基层法治的“最后一公里”?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之一,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由党委政府主导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去年4月,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次会议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做法。当年5月,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4年开展试点,2015年10月要实现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省全覆盖。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21个地市总计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实现了全省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律师共为村(社区)及群众服务约113万人次,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2万多宗,举办法治讲座或上法治课5万多场次,受众超过千万人。

 

珠三角律师对口支援粤东西北

 

近年来,我省各项改革都进入了深水期和攻坚期。其中,农村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难题。

 

2012年3月,省司法厅结合自身职能,提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基层乡村和城镇社区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去年4月,省领导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次会议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做法,实现政府基本法律服务在全省村(社区)的全覆盖,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促进村(社区)依法办事,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当年5月,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意见》。

 

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但全省21个地市差异性非常大,律师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各个村(社区)发展情况、面临的矛盾纠纷等各不相同。如何最大限度地配置律师资源?

 

据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介绍,在制度建设上,省司法厅先后出台贯彻《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各地市司法局主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出台本地实施方案或“两办”意见,全省各地市党委政府全部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或具体意见。

 

此外,鉴于粤东西北地区律师缺乏的情况,省司法厅参照省对口帮扶机制制定方案,由珠三角各地市派出律师对口支援律师缺乏的欠发达地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欠发达地区的群众有法律服务需求时,可以找到门、见到人、办成事。既为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又让法治意识真正走进群众心坎里。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21个地市总计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实现了全省全覆盖,比《意见》规定的时间提前了5个月。

 

落实村居律师经济补贴资金

 

在解决了律师资源分配问题后,如何保证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当地的工作质量和成效?基层矛盾复杂多样,大城市来的律师如何有效适应新变化?

 

实践发现,关键因素是要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提高其服务能力。杨江华介绍说,省司法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专门出台了法律顾问合同(样本)以及律师选派、业务培训、对口支援等11个方面的工作指引和制度,省律协组织编印了普法课件、业务指引和典型案例3大类共746件学习参考资料。

 

充足的资金来源是保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正常运作的基础。为此,省司法厅在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落实省财政负担的经济补贴资金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使用,还积极协调指导各地市落实地方财政负担的律师经济补贴资金。

 

据介绍,广州、深圳明确规定每个村(社区)每年的经济补贴资金是2万元,河源江东新区每个村(社区)每年的经济补贴资金达到1.6万元;东莞、中山一些镇和茂名所有县(市、区)除落实省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还安排专项资金作为“以案定补”经费,鼓励律师充实服务内容,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云浮市财政还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配套律师培训经费。

 

各地信访案件不同程度下降

 

据介绍,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律师按照《意见》的要求和合同约定,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村民最怕蒙在鼓里。”不少村居律师表示,尤其是涉及到村集体财产时,很多村民担心村干部将集体财产贱卖贱租,在沟通不畅的情况下,就很容易产生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

 

2015年4月3日,沙亭村村民屈某(原沙亭村二队队长)在该村公告栏贴出一封公告信,反映沙亭村委“霸占”其它生产队11亩多土地、擅自扣留100万元费用,不少不明真相的村民意见相当大。村(社区)法律顾问杨杨通过调查走访,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将详细调查的情况告知屈某,化解了一场风波。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活跃在全省各个工厂社区、田间地头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们引导村(社区)干部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例层出不穷,真正做到“零距离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使法律服务真正沉到最基层、帮到点子上。

 

据统计,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全省律师共为村(社区)群众服务约113万人次,其中解答村(社区)群众法律咨询33万多人次,审查合同1.7万多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2万多份,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2万多宗,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2200多件,举办法治讲座或上法治课5万多场次,受众超过千万人。

 

很多地方反映,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后,当地的信访案件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社会治安及社会稳定情况不断好转。如珠海市2014年以来,到市上访批次和人数同比下降26%和35.3%;到省上访批次和人数下降58.2%和71.8%;云浮市今年上半年到市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7%、26%;到省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15%和43%。

 

■人物

 

广东律师伍思扬带领律所律师任80余村法律顾问

 

一年化解900多宗矛盾纠纷

 

一梁姓村民在电站附近溺亡,留下一对年幼子女。村民们以电站安全保护措施不力为由要求电站赔偿未果,双方矛盾迅速激化,部分村民甚至扬言要毁坏电站……村(社区)法律顾问伍思扬了解情况后,快速赶到事发地,与村民促膝谈心、释法解疑,与电站道明责任、计算赔额,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化解了一场可能的冲突。

 

2014年5月,广东省决定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后,省内不少律师主动放弃收入高、近城区、容易办的案源,纷纷申请到偏远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广东天量律师事务所主任伍思扬就是这批律师中的一员。他主动请求到肇庆最偏远山区怀集县洽水镇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发动带领全所律师担任怀集县80多个村的法律顾问,一年来为山区村居举办了300多场次法治讲座,化解各种矛盾纠纷900多宗,维护了基层村居的和谐稳定。

 

 

 

洽水镇属偏远山区,从肇庆出发开车到达最近的东园村要花约4个小时,最远的茶岩村需要5个多小时。伍思扬每个月至少要花4天的时间在村居住,一年有约46天时间留在怀集县,政府提供的工作补贴,减除油费、路费、食宿费等后,所剩不多。伍思扬说,不能仅仅从微观上看,而要站在法治事业的大局来理解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必须要有群众意识和法治信念,否则就很难坚持做好。”

 

 

 

2015年10月洽水镇谿村天堂经济社12户村民向村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反映,怀集县天堂顶铁矿点因采矿需要,把采矿余泥堆放到位于石达山屋对面的耕地,占用面积约4亩,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多次要求赔偿没有结果。

 

 

 

得知情况后,伍思扬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情况基本属实,为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伍思扬多次上山找铁矿点协商,最后,终于促成铁矿点与村民达成协议,由铁矿点赔偿7万元给村民,有效地维护了村民的合法利益。

 

 

 

“政府组织律师深入村居,让村民不出门就可以享受到法律服务,让矛盾纠纷不出村就可以得到化解,这让我们充满强烈的使命感和职业满足感。”伍思扬一语道出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共同心声。

 

 

 

人物档案

 

 

 

伍思扬,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现任广东天量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广东省第十届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纪律复查工作委员会秘书长,2011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2014年起带领全所律师到肇庆市最偏远山区的怀集县担任80多个村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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