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驻村(社区)律师代理典型案件赢得村民信任

26.04.2016  11:30

江文红律师给当事人释法。(受访者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近年来,东莞市施行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目前,东莞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都配有驻村(社区)律师。驻村(社区)律师已经成为东莞市村居矛盾纠纷最前线的“排雷兵”,切实推动着法治下的“基层”工作,也促进着基层治理逐渐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本年度《法治东莞》特设“驻村(社区)律师日志”栏目,用第一人称视角,持续系列地报道反映东莞市驻村(社区)律师的形象风采与工作故事。

驻村(社区)律师:江文红

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石碣镇刘屋村法律顾问

以办实事的风格赢得村民信任

律师送法下村(社区),并非一帆风顺。2012年,我刚进驻刘屋村时,工作进展较为缓慢。村干部和村民对这项服务还不了解,不知道律师来这里是何种目的,因此对律师比较警惕。但我办实事的风格很快为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开端。

一工厂拖欠了刘屋村几年的厂房租金,金额约90万元。了解情况后,我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村委敦促工厂还款,最终通过调解顺利收回了租金。村组几年没有解决的事情,通过法律途径几个月就完成了。村干部和村民看到了法律顾问的工作成效,一下子增强了信任感。

日常咨询、定期宣讲、代理案件……3年来,我坚持开展法律服务和宣传,帮助刘屋村解决了不少纠纷。如今刘屋村的重大决策事项都会寻求律师的建议,越来越多的村民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

去年11月,刘屋村拟出租场地,用于建设农贸市场。出于规避风险的需求,村委寻求我的帮助。我考虑到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对条例进行一一审查修改,想好对应的策略,就连几十年后的资产回收问题都考虑在内。合同的起草和风险设计不到位,一旦发生纠纷,处理结果将大相径庭,必须谨慎对待。

通过代理典型案件为村里挽回损失

在送法下村(社区)过程中,我通过多办实事赢得了村民的信任。那么,到底具体是哪些事实呢?

首先是上面提到的帮村里挽回90万元 经济 损失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刘屋村委与某电子公司在2010年签订租赁合同,出租厂房,但该电子公司截至2012年拖欠刘屋村租金三年多,合计约90万元。经刘屋村多次催收,但对方一直拒不支付。

刘屋村委向我咨询处理意见,我和同事们在深入、全面地了解了纠纷的前因后果之后,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走法律维权途径,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屋村委托我所在的莞鹏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件,后来我的团队立即启动诉讼程序,通过迅速立案和财产保全后促成和解,受案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被告也按调解书的规定履行了义务,成功为刘屋村挽回了约90万元的经济损失。

另外一宗案件是积极应诉化解风险,  为村集体避免了一起近50万元的赔偿。刘屋村一村小组与何某签订租赁合同,向何某出租土地,后该租赁土地由政府征收,法院判决该租赁合同无效。后何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村里归还全部租金。该村感到疑惑的是,已经预付但是没有继续使用土地的租金当然应该退还,  但是从前使用的土地难道就一点费用都不应该收吗?难道之前收取的费用全部都应该退回吗?带着疑问,村小组干部找到我,我向村小组干部阐述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后在我的帮助下,成功为该村组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

【驻村(社区)律师感言】

通过几年的驻村(社区)实践,我认为通过自己的热心服务,以自己的专业和职业优势,通过个案合法权益的维护,最能让村委会及村民感受法律服务的价值和成效,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村干部和村民直接在个案中感受司法的公平公正,  感受以法为器所带来的法治新风尚,  促进村居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水平。

接下来,我打算在驻村服务工作中,完善、创新公益法律服务方式。

首先是积极开展贴近村居需求的法律咨询和普法活动。  结合村居建设的法律需求,采用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和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

其次是积极参与民间纠纷调解工作。通过参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大复杂的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提前介入,尽早化解缓和村居纠纷,引导村民化解、消除矛盾纷争。

还有就是对村(居)干部开展法律培训。村民自治过程中需要运用大量法律,有些法律事务甚至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因此开展法律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