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镇街与社区签军令状 村组8月对债务人“贴身”追债

14.08.2015  10:48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8月份是东莞市政府规定的村组债权集中追收活动月。近日,各镇街纷纷与村(社区)签订《债权追收目标责任书》,立下追债“军令状”。这是我市首次要求镇、村(社区)统一签订追债《责任书》。追债“军令状”明确了村组年度追债的具体任务、绩效考核、约谈机制等。在整个8月份,村组将加大对债务人的“贴身”追债力度,适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权追债,掀起集中追债高潮。

【目标】

追债不力村官将被问责

我市村组大规模追债已经有两年了。市政府对各镇追收债权的年度考核时间,是从上年的10月到下年的9月。

今年年初,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债权管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将每年8月定为全市村组应收款集中追收活动月,由市、镇、村组联合开展集中排查、集中追收、集中诉讼、集中执行等活动,形成对欠款人特别是“老赖”的震慑力,进一步提高追收成效。市农业局要求各镇政府在7月份完成债权摸底清查,将追债目标任务细化落实至村,并与辖区里的村(社区)签订《债权追收目标责任书》,建立村官追收债权责任制。

记者昨日翻阅多个镇的《债权追收目标责任书》,看到村官问责部分制定得相当具体和严厉。

桥头镇政府在《责任书》中,对村官的问责是这样规定的:“当年实收率小于75%,或者排名倒数前5名(在全镇范围内)且实收率少于85%的社区,由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和驻村领导,与村(社区)书记、第一副书记进行约谈,由村(社区)书记书面检讨并解释原因。”

清溪镇政府对村官问责则这样规定:“若发生违规出借公款,未采取有效措施追收致使应收款上升或形成坏账,未按规定及时结清暂借款的,由镇府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处理。”

【行动】

村组8月集中“贴身”追债

据市农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8月集中追债的主要措施是:由各镇街召开工作动员会议,指导村组加大电话追收、上门追收频率,敦促债务人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并适时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追收;由市司法局指导镇街司法分局,协调法律服务所,向村组提供发函追收、法律咨询等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各镇街都建立了镇级、村级债权追收小组,分片区落实追债责任人。各镇街的集中追债活动已经全面铺开。例如,石排镇落实每名“两委”干部包干督导,将追收责任落实到个人。追债方式包括:电话追收、上门追收、敦促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章确认、签订还款协议等。在上门追收时,明确告知对方,如果不按期还款,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发律师函,停止协办相关手续,提起诉讼等。该镇为了防止赖账不还,还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布张贴债务人信息。

桥头镇各村组已经对所有债务人上门追债,  “我们还在全镇范围内,挂上村组追收债权横幅标语100条,形成浓厚的追收债权氛围。”桥头镇社资办有关负责人李先生说。

“各村组经过一轮的集中追收,预计可有效催促部分债务人按期还款。”市农资办有关负责人说,“对于欠债不还的,在9月份,由各镇街将累计欠款超过1年、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欠款人,列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由市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能,对列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债务人,采取相应的监管、限制措施。”

那么,村组的“贴身”追债效果如何?据部分村组反馈给市农资办的信息,大部分企业在催款通知书上签章确认、签订还款协议,还有个别企业找借口不签。对此,村组明确告诉对方,村组将运用法律手段追债,保护村组集体资产利益。

【经验】

镇村联动成立债权追收小组

据市农资办调查分析,2013年,全市村组债权达149亿元,其中,单笔超过50万元的较大额债权,占应收款总额的51%。这部分大额债权中,较易追收的占61.4%。

从2013年到2014年,全市村组已成功追回部分债权。据统计,2014年,全市村组应收款总额125.6亿元,比上年减少15.8%,创历年最大降幅;收款率达80.9%,提高2.8个百分点,为近十年同期最高。今年上半年,全市村组两级债权总额121.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亿元,减幅9.2%,其中塘厦、中堂、桥头、石排的减幅超过20%;全市村组债权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从11.1%下降至10.5%,降低了0.6个百分点。

“东莞村组债权追收,已经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市委、市政府已连续3年将村组债权追收纳入对镇街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考评内容。那么,村组如何追债才能更有成效?

市农资办有关负责人认为,在追债过程中,镇政府的力度要彰显和发挥出来,村官要一马当先。该负责人列举了长安镇的做法。该镇建立镇级债权追收小组,追收小组分包四个片区,每个片区配置三个监事会成员,负责三个社区的追收工作。社区也相应成立债权追收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挂职,配置监事会、财务、外经、治安等部门人员,组织开展居组两级债权追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