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节日腐败”需久久为功

31.12.2014  23:17

  【首席评论】

  邱发平

  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象,积极营造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广东省纪委28日向媒体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而就在这之前,12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并首次把“严禁突击花钱”单独列出,放在针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过节相关要求的文首。中央对“节日腐败”的内涵规定得越来越细、严,可见对“节日腐败”的容忍度越来越趋于“零”,对杜绝“节日腐败”的决心也越来越“狠”。

  “节日腐败”产生的原因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一些行贿者利用“节日”的借口送礼,做人情拉关系,达到“感情投资”的长期目的,以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一些领导干部也认为节日收“礼”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收一点问题不大。因为节日期间的送“礼”贿赂有相当大的普遍性,不少人存在天塌砸众人的侥幸心理,对节日腐败的“糖衣炮弹”丧失了警惕性,很多贪官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实都是从“节日腐败”开始的。

  还有一个原因是,当前预算编制不精细,预算约束软化,使公款使用具有了较大的腾挪空间。在这种语境下,也使得一些地方、单位节日期间突击花钱“太任性”,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被看作“工作需要”,催生成了群众意见较大、反响强烈的“节日腐败”。

  应该说,在“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下,“节日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社会风气逐渐好转,政府形象得到了有效维护。但由于“节日腐败”带着温情脉脉的面纱有很大的迷惑性、隐蔽性,在特定形势下还会“变种”,因此杜绝“节日腐败”不能有丝毫松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示的:要持之以恒,要踏石留印,要扎扎实实不走过场,这是反对“四风”的必要前提和保证。

  杜绝“节日腐败”,首先要从严执行规定。广东省纪委“发现节日腐败领导也要究责”就是严令狠刹的“震慑”之举。其次,从严思想教育。包括党纪国法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节日腐败”的危害性,严重性。再次,完善监督机制。尤其要让群众充分参与监督,提高信息公开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最后,弥合制度漏洞。管好权力“任性”,让官员不敢乱花钱、乱腐败。

  重大节日期间,是对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也是对纪检监察部门反腐败常态化的智慧考验,多给领导干部戴些“紧箍咒”,多为他们增加一些违法成本,杜绝“节日腐败”方能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