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符合一定条件境外投资者可免征预提所得税

25.08.2017  18:12

  国新办日前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有关情况。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回应记者提问时称,《通知》中规定的三项税收政策,不区分内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

  据王建凡介绍,《通知》中三项政策具有精准性、针对性。其中,针对预提所得税的要求规定,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分配利润要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按照此次《通知》规定,如果分配利润留在中国境内继续投资,符合一定条件,可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意味着10%的预提所得税即可免去。

  此外,如其余两项政策,包括针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对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所得与境内所得汇总计算纳税支持政策等方面,从具体分析而言,都能看到三项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特点,同时也是适应新时期利用外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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