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新计生条例出炉:晚婚假均取消 广西陪产假达25天

17.01.2016  09:18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张尼)伴随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为与新法规定相适应,多地加快修订本地区计生条例。目前,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等6省份新条例已出炉,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产假及陪产假则做了相应延长,其中,广西的陪产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北京、山东、吉林、山西等地也酝酿出了各自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未来,各地婚假、产假如何休?陪产假、护理假增加多少?何种情况下可安排再生育(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就上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诸多问题,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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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婚假——6省份已修法取消

  按照以往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天数从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订的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的条款。随后多地也相继取消了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