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哥,新管理条例抢先看!涉及年龄、年检、见义勇为……

29.05.2019  09:34

深夜在车站运送旅客的出租车。 广报全媒体记者高鹤涛 摄

大洋网讯  5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进入三审。与此前两次审议相比,条例又有新变化,比如规定的哥在维护公共利益中事迹突出的,相关部门要予以奖励。

电召服务实行市场价 行业协会要发挥指导作用

打不到的士,电召服务就是好帮手。而对于这类增值服务,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条明确,对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等其他增值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然而,如实行市场调节价,如何才能更好地避免乱涨价、乱要价情况的发生?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介绍,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行业协会应当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指导经营者建立合理作价规则,建议补充完善行业协会的职责。为此,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一项行业协会职责,规定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协会应当指导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增值服务建立合理的作价规则。第九条还明确: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协会应当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督促行业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司机年龄放宽至65岁,60岁以上每年要体检

草案二次审议稿将驾驶员从业年龄放宽至六十五周岁。市人社局认为,要完善相应的配套规定,以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保障驾驶安全。为此,草案修改稿明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每年组织六十周岁以上的驾驶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体检报告纳入驾驶员管理档案。驾驶员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驾驶车辆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并收回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此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驾驶员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应当包含运营期间驾驶员的意外伤害保障条款。

的哥见义勇为等,或可获政府奖励

征求意见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认为,出租汽车行业承担城市客运服务,展示城市风采,实际中,企业协助政府完成抢险救灾、交易会等任务,遇到乘客需要帮助时及时提供帮助,体现了高度的服务意识。建议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驾驶员,依法予以表彰、奖励。

草案修改稿增加了一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在政府指令性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事迹突出或者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事迹突出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表彰、奖励。

此外,草案修改稿还明确司机在存在安全顾虑时,可以要求验证乘客身份,否则可以拒载。规定:乘客要求前往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认为有安全隐患的,可以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通过车载视频上传监管平台或者随同到就近的派出所办理验证登记手续等方式验证乘客身份。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文/广报全媒体记者何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