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法规条例沦为“空头支票”专家建言:需慎重立法
金羊网讯 记者李婷婷报道:今年10月1日起,《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要求公园内需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以及噪声限值,对噪声进行管控。然而,《条例》实施两个月以来,仍有不少公园表示,由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划定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公园管理方的行政执法权亦未明确,因此在推进区域划分和噪声监管方面的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此,有网友质疑,《条例》看起来很美,但新规执行起来仿佛又只是一阵风。
现象:法规条例沦为“一纸空文”
此外,快递实名制实施一个月以来也出现了同样的现象。有媒体记者走访广州多家快递企业发现,多数快递公司接件时不会要求寄件人出示身份证。其实,广州新规落地但遭遇“执法难”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2012年,广州控烟新规开始实施,触犯者将被就地开罚50元,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遭遇“执法难”问题。由于执法主体多,执罚取证难,违法成本低等问题,一些烟民对条例重视不够,在《控烟条例》实施后,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仍屡见不鲜。
有市民表示,部分在广州落地的公共管理法规、条例,都出现了执法“一阵风”的现象,相关部门在立法与执法层面并没有显示出“逢犯必罚”的决心,导致相关条例出台后并没有真正形成执法层面的震慑力。
缘由:政府决策重立法轻执行?
为何广州部分公共管理条例屡屡遭遇“执行难“?今天下午,金羊网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以及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郭巍青对此指出,政府决策的“毛病”在于重立法轻执行。此外,政府在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之前,并没有对执行处罚时会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前期估量。“政府需要慎重立法,相关管理条例要么不出台,一旦实施后就需要严格执行,并且要在条例中明确说明执法主题,避免造成执法部门“踢皮球”的现象”。郭巍青说道。
市人大代表曾德雄对此表示,公园噪音扰民、公共场所吸烟等“软性”的违法行为,目前并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规约和制止,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市民对这种“社会规则”抱有一种藐视的心态,导致目前国内很多法规条例只成为“一纸空文”。从这方面来说,市民也应该提高自身的社会道德素质。
建议:先考虑如何执法,再立法
政府决策出台的条例出台后需要取得一定的成效,其实也是制度与陋习的博弈,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法和管理水平。对此,曾德雄认为,很多管理条例本身也存在问题,比如大多并无没有明确执法主体,同时也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如果政府出台的各种法规条例一直都无法实施,也将导致市民最后会把法规条例当做“一纸空文”, 最直接的后果是有损法律的权威。对此,郭巍青提出相同的观点,法律条文屡成“空头支票”,造成的结果有两个:一是政府只选择性地执法,并不能形成全面而常态化的执法;二是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建立。对此,郭巍青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先考虑好如何执法,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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