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完善100条市政道路照明系统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心城区道路照明完善工程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显示,广州市将完善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范围内约100条市政道路功能照明系统。
大规模提升:完善照明总长达66.53千米
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调研,虽然目前广州市各市政设施更加的完备,但仍然存在个别路段照明不配套、照度不足、缺少维护管理导致路灯不亮等问题。
而该项目就将改善广州的城市照明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显示,项目将为广州市部分没有路灯及需要整改的路段,提升道路功能照明及其配套的照明配电系统,主要包含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范围内约100条市政道路。建设总路长(测量规模)约66.52千米。同时,广州市计划对建设范围内没有路灯的市政路段进行路灯新建、改造,并设置独立的照明控制系统,并且能够接入照明中心的现有的照明总控系统,实现远程控制。
根据要求,市政道路及特殊地点的照明设施,需要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防止犯罪活动,美化城市环境;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
而在在道路交叉口,应该适当提高照度标准,以便提高其通行能力。根据道路的现状,合理选择灯具及布置方式,力求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同时,项目提倡绿色照明,选择高效光源及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灯具、灯杆造型美观、耐用。
精细化要求: 路灯不能与行道树重叠
2018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表示,城市道路环境品质提升工作以打造“美丽广州、品质城市”为建设总目标,结合新建道路、大中修道路、社区微改造、提升后的日常养护等工作落实品质化要求和全要素设计理念,打造重要道路环境品质化提升、“一路一品”各区道路品质提升、“一桥一景”桥梁景观提升、照明品质提升等高品质的舒适城市空间。
记者在项目任务书了解到,其中不少要求都体现了精细化管理和全要素的设计理念。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
项目任务书要求,在商业区步行街、人行道路、地道、人行天桥以及有必要单独设灯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功能性和装饰性相结合的灯具。当采用装饰性灯具时,其上射光通比不应大于25%,且机械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同时,路灯设计应与绿化相协调,路灯设置在两颗相邻的行车树中间。施工时如遇路灯与行道树重叠时注意避让,并使两者保持一定距离。个别场所路灯安装高度会受树木枝叶遮挡,照度均匀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需考虑通过修剪树枝、调整安装高度或安装间距等措施。
(广报全媒体记者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