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版“电商40条”扶持政策出台 新增13条财政资助

28.08.2014  19:31

   会议审议通过多个事项

  审定十大慈善人物名单 莞版“电商40条”扶持政策正式出台

   东莞时间网讯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今日(28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审定了第二届东莞十大慈善人物名单。

   重要议题:电子商务

  40条电商新政 新增13条财政资助

  为加快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意见》共40条。其中,13条属新增财政资助;其余27条不涉及新增资助,是既有政策在电子商务上的创新运用。

  “让东莞制造插上电子商务的翅膀,才能飞得更快、更高、更远。”袁宝成重申我市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他指出,这份《意见》是东来电子商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对于我市扶持政策的制度设计,袁宝成强调,一要注重政策的配套互通。《意见》的出台,弥补了我市电子商务政策的空缺,有利于补上电商发展“这一课”。同样要看到,政府对待电子商务与人才、创新、科技等政策的导向是一致的,扶持力度是均衡的,绝不会厚此薄彼、更不会顾此失彼。

  二要在核心环节上有“关键一招”,形成政策洼地。与先发城市相比,我市资金政策或许并不占有优势,但并不代表无所作为。要提高政策设计的精准度,在核心环节上要有关键一招、个性条款,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政策洼地”。

   点击40条:

  覆盖电商发展所需的各项配套

  着力构建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

  《意见》共40条,分为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新业态加快发展、提升电子商务发展人才支撑、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等6个板块,覆盖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所需的各项配套,对接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最新政策,重点围绕构建和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生态圈。

   销售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为500万元

  对独立核算电子商务销售收入且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销售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对地方财力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00%进行核定,每年最高奖励额为500万元。

  服务企业方面,对电子商务服务产生的年营业额300万元以上的电商服务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对地方财力贡献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00%进行核定,每年最高奖励额为500万元。

   专业园区:以100元/平方米标准核定奖励

  对办公使用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电子商务企业在园区注册入驻数量达20家以上,且同期入驻企业中电子商务企业占比60%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的主办方给予奖励,奖励按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租售面积乘以100元/平方米的标准核定,每个园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结算企业方面,对注册地和结算地在我市,或将注册地和结算地从其他市迁入我市,且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法人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