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落地划12条红线 东莞中小平台或受冲击

11.01.2016  11:15

东莞时间网讯 2015年,P2P行业可谓风波不断,负面 新闻 缠身。面对行业发展隐患,监管层终于在2015年岁末痛下狠手,P2P网贷监管办法数易其稿最终尘埃落定。

日前,银监会会同公安部、网信办等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P2P的信息中介定位,并设定了12条红线,彻底结束该行业无门槛、无监管、无标准状态。P2P行业有望结束“野蛮时代”,走向规范化发展的正途。

划定12条红线

办法》首先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重申了此前监管机构部门提出的P2P借贷红线,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并且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保本保息。

东莞互联网 金融 行业协会负责人认为,监管细则明确平台信息中介的地位,强调了“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理念,承认风险的客观,这有利于打破此前行业中“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对于资金存管问题,《办法》规定P2P平台应选择符合条件的 银行 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在此情况下,资金存管隐形门槛提高。

东莞日报 记者了解到,此次《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实行负面清单制,规定了P2P平台的12条禁止行为。监管层给予各类平台18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之后涉及这些红线的平台将遭到淘汰。

办法》明确了明令禁止的行为,主要包括不得自融、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期限错配、不得混业经营、不得造假欺诈、不得 股票 配资及众筹业务、不得向非实名用户公开宣传融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已经被业界熟知的不得自融、不得设立资金池等红线外,监管层对线下 理财 业务也提出了禁止要求。《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不得与其他机构 投资 、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这或将对以线下业务为主的平台构成影响。

行业洗牌将加速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15日,去年问题平台数量已达843家。而自P2P兴起,我国问题平台数已累计超过1000家,约占网贷行业总平台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过半平台寿命不超过半年。

从去年年初里外贷“爆雷”,到年中配资平台整顿,再到年尾行业再迎倒闭潮,2015年P2P网贷的风险屡被提及。团贷网首席执行官唐军表示,其实这些问题平台中,有一大部分不是P2P企业,而是线下的非法集资公司。这些公司披着P2P的外衣行诈骗之实,骗取了大量投资人资金。

面对行业乱象,国家有关部门终于在2015年的岁末出台监管举措,团贷网负责人分析称,随着监管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和随后发布实施,2016年的网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规范化发展、合规的优势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

将P2P网贷定位为信息中介,并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的规定将对行业产生巨大影响。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未来各类线下P2P及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将被禁止经营。未来P2P在线上的投放及广告业务端将更加激烈,进一步推升平台的获客成本。

“总之,《办法》一旦落实,将进一步淘汰一批劣质平台,同时也会促使更多平台转型,寻找新的模式或出路,P2P行业的洗牌将加速推进,将走向寡头时代。”东莞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负责人也表示。

延伸阅读

东莞中小P2P平台或受冲击

近几年来,东莞的P2P行业也经过了草莽式的扩张期,与国内其他地区类似,东莞的P2P行业也面临着监管乏力的现象。

据东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统计,截至目前,东莞互联网金融类型的企业已经多达50家左右,其中,从事P2P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超过30家,年成交额超过亿元的P2P平台超过10家。

东莞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除了团贷网等平台外,东莞的P2P网贷平台多是中小企业,在草创时期发展并不规范,此次《办法》的出台,势必会挤压中小P2P平台的生存空间,东莞的这部分企业也将受到冲击。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阵痛是迟早要来的,面对诸多隐患,P2P必须要接受严苛的监管,才能走上规范化发展之路。值得注意的是,东莞也在积极出台P2P行业的监管举措,力促行业信息透明化和发展规划化,希冀能建立常态化的预警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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