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16条街道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第8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金花街道
龙津中路557号华天宾馆5楼、西华路166号6楼、荔湾路104号雀洲酒店。
二、西村街道
裕农里22号、广雅路76号之二、增埗四巷50号。
三、南源街道
源溪石路边南街29号之三,和平南新街13号一楼北侧,南岸铁路边22号南梯。
四、多宝街道
誉江路16号25楼、丛桂路21号六楼、黄沙大道2号(逸翠湾A6座)36楼、宁祥坊12号、黄沙后道11号、逢源路17号6楼。
五、龙津街道
洪寿一巷18号后座。
六、华林街道
曾巷社区曾头新11号、兴贤社区文昌南路143号19楼、光复社区善俗里6号5楼。
七、站前街道
陈岗路四十九号大院7号4楼、站前路88号上苑世贸酒店6楼。
八、桥中街道
坦尾南一巷4号、坦尾中三巷23号三楼,27号、坦尾东街中巷23号、25号、河沙西十五巷1号、富海街22号3楼、坦尾北五巷21号、坦尾西巷240号、坦尾西巷129号、东二巷20号。
九、石围塘街道
芳村大道西227号3楼、新世界凯粤湾B5栋33楼、大涡村122号2楼、怡福街4号2楼。
十、花地街道
怡芳街2号1楼、大策直街左边街14号、沙地横街28号3楼、联桂北街29号6楼、花地街道越秀星寓,花海街2号12楼、南基大街1号、南基大街1号之二第四层、芳村大道中356号27楼。
十一、茶滘街道
凤溪一横街108号、合兴苑127号5楼、茶滘路111号13楼、剑兰街4号2楼。
十二、白鹤洞街道
金达街47号5楼、鹤洞路二巷九号6楼西侧、观鹤四巷10号5楼、鹤洞路173号5楼、锦御二街2号(中海花湾B2栋)39楼。
十三、东漖街道
西塱大桥西园巷6号、芳和中环街21号13楼。
十四、东沙街道
南漖新村九巷3号、南漖西社街七巷39号。
十五、中南街道
冲田街54号、海中东约四巷23号、水口七巷4号、菊树十一巷33号、海中一路五巷9号。
十六、海龙街道
增滘东约34号、增滘东约46-1号、增滘南约大街十三巷3号、增滘东约98号、增滘洪石坊103号、增滘东约30号、增滘东约108号、增滘东约88号、大和杏霖街13号14楼、大和翠霖街7号14楼、石湖大街十六巷12号、联和约大街6巷3号、南村大街三巷12号、龙溪中路沧澜街10号23楼、步漖村62号。
上述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