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执法来临 遛狗请拴好狗绳做好清洁

21.08.2017  15:14

大洋网讯 近年来,广州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一些现象也由此滋生:有些市民在遛狗时,惊扰行人;有人纵容爱犬随地大小便,影响市容市貌;夜晚犬吠,妨碍邻居休息……

基于此,8月13日,广州开启了近年最严养犬管理执法整治专项行动。近日,记者走访广州部分生活小区、公园、遛狗胜地发现,一些养狗市民的遛狗行为影响到了其他人的生活。

据警方通报,市民投诉最多的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是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牵犬绳和犬扰民。这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警情,约占全市所接报涉犬有效警情的70%。

现状

广州养犬登记率不足50%

早在2009年,广州市就出台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广州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广州警方2015年6月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广州登记在册的犬只有7万多只。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区的严格管理区范围内,仍有大量无牌无证犬只。根据公安部门的前期抽查,目前,全广州的养犬登记率尚不足50%。

大量的无牌无证犬只活跃在街头、小区、公园里,引发部分市民之间的纠纷。据警方通报,市民投诉最多的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是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牵犬绳和犬扰民。据统计,上述三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警情,约占全市所接报涉犬有效警情的70%。

记者从广州警方了解到,自2009年《条例》实施至今,八年来,全市对违规养犬行为已警告教育5万余人次,行政处罚238起。

走访

小区楼梯间有狗狗大小便

在海珠区的南洲花苑小区,记者看到,不少大型犬在没有牵引绳的情况下肆意奔跑。从这些狗狗全身毛都被整齐剃掉、只剩下头部毛发的情况可以看出,这些狗属于家养犬。在该小区内的宠物店里,老板告诉记者:“这个小区里养狗的人还挺多的,不过好多养得不是很规矩,经常不牵狗绳。

居民姚女士表示,该小区的C区与B区之间,夹隔着广州大道南小学的正门。不少养狗的居民在遛狗时都会经过该小学门口,而往往狗主遛狗时间都是清晨或下午,正好赶上孩子上学放学。她经常能看到没有狗绳牵引的大型犬,在小朋友放学队伍中跑来跑去。姚女士直言:“我觉得这样很不安全,但毕竟人家的狗,我也不好说什么。

住在B区的“狗爸”向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养的是阿拉斯加雪橇犬,属于大型犬,虽然性格很温和没有攻击性,但是每次出来遛狗我都会牵绳子。遛狗时对向来人来车,我就把狗绳收一收,因为我不知道对面走过来的人怕不怕狗。

记者在采访时遇到了几名饱受不文明养狗行为困扰的居民。居民罗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是20世纪90年代建立的,没有安装电梯,小区居民上下楼都是靠步行楼梯出入。可一些住户对家中的宠物犬进行放养,宠物犬随意在楼梯间大小便,甚至在楼梯转角狭窄处,狗屎会多到让过往住户无处下脚的地步。

小区

看见狗屎影响心情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海珠区和辉花园小区,同样看到不少大型犬只散养以及随处大小便的情况,记者在小区的绿化带就看见了一些已经晒干的狗屎。

记者从该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处获悉,此前和辉花园小区入选了广州市100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居住样板小区名单。聊起该小区的保洁情况,张女士却称,一直都不太满意,因为这边的狗主很少有人会主动铲狗屎。

该小区的保洁阿姨则告诉记者,该小区确实存在狗主遛狗时不为宠物狗铲屎的情况。当然还是有狗主人会主动把狗屎用报纸包好,扔进垃圾桶。在以前,这种文明的养狗行为能为保洁人员省不少事,但现在该小区被列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样板小区,保洁人员需要手动将垃圾桶中的垃圾进行二次分类。这名保洁阿姨表示,“包着狗屎的报纸被生活垃圾里的污水浸湿,翻捡垃圾时一碰,狗屎就散出来,特别恶心。

小区

不牵狗绳,犬吠惊扰行人

记者走访了解到,不管是在小区还是在公园等公共场所,不少市民表示曾被狗吓到。“晚上加班回家晚,走到楼下时发现一头大狗站在单元门口,天色暗,就看见那狗两眼发光,跟过来蹭到我身上。”住广州某高档小区的温小姐说,她本来就不喜欢狗,当时吓得一直惊叫,都要哭出来了,好在邻居和狗主人及时赶来制止。

阿诚(化名)养了一条1岁多的杜宾犬,它站立的时候显得体型很大。记者看到经过的街坊见到阿诚的狗都不大敢靠近,而阿诚用两条狗绳牵着他的杜宾犬,“不然怕有时拉不住,”阿诚说,杜宾犬力气很大的,“你如果骑单车它能追上去把单车拖走的。”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帮杜宾犬上狗牌时,阿诚坦言还没去上牌,“我听说最近会很严,先看看,过几天再去上牌。”阿诚特别强调,虽然他的杜宾看着很大只,“但很乖的,不会咬人的”。

珠江边

夜跑靠近绿化带时易中招

珠江两岸是爱狗市民青睐的遛狗胜地。8月17日下午5时许,记者从广州塔沿着珠江边行走发现,跑步、骑车、散步的市民非常多,但比较少见有人遛狗。记者从广州塔走到海印桥,只看到2人遛狗,都牵着狗绳。

可能是听说最近要严查,大家出来少了。”经常在珠江边散步的张阿姨说,之前在中大码头这块,经常有人集中遛狗,很大的狗也不拴狗绳,那么多人跑步,真怕狗扑上去。令人欣慰的是大家都比较爱卫生,会把狗屎清理掉。“不过偶尔在绿化带边上会看到狗屎。

经常在珠江边上夜跑的周先生说,他喜欢晚上10点后去跑步,据他观察,晚上10点以后,遛狗的人非常少了,但由于有些人不文明遛狗,他在靠近绿化带跑步时经常踩到“地雷”。“白天还好,环卫工人早早就把狗屎清理掉了。不过现在好很多了。

家住中大北门附近的刘小姐说,前年她在珠江边上跑步时就被狗咬了一口,不得不推迟怀孕计划,此外,“不负责任的犬主人任由小狗随地大小便,路上经常看见狗屎。

公园

禁止遛狗有人也还来遛狗

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多个公园发现,大部分公园禁止遛狗,但仍有不少市民会在早晨或晚上带着爱狗进入公园,不牵狗绳、放任狗只随地大小便的行为仍常见。

8月17日下午,记者在越秀区人民公园正门看到,挂在显眼处的公园管理规定中,第十八条写着不得携犬只进入公园。记者在公园里走了一圈,未看到有人在公园里遛狗。据园内环卫工人介绍,虽然人民公园禁止遛狗,但在早上还是会有街坊在公园里遛狗,“一般都是没有牵狗绳的。如果他的狗正在拉屎被我们看到,那狗主就会把狗屎清理掉”,但是环卫工人没看到的话,狗主往往不会主动清理,“每天在公园的一些角落都会清出一些狗屎”。该环卫工人说,有时见到一些带着大型犬只又不牵狗绳的,“我们也会口头说一下,但狗主不会理我们的,有些可能还会说我们多管闲事。

麓湖公园也是常有爱狗人士遛狗的地方。对于市民遛狗的行为,每天晚上都会到麓湖公园跑步的市民阿爽觉得,可以接受,“麓湖很大的,多点遛狗的人会显得安全些”。阿爽说,虽然她不怕狗,但晚上在公园散步的还有老人小孩,希望遛狗人士可以文明遛狗,“牵上狗绳,自觉清理狗屎”,阿爽说,自己也不想晚上跑步的时候中“狗屎运”。

在白云滨江公园,晚上除了健身运动的市民,也有一些街坊带着小狗散步。记者看到有几名街坊遛狗都是不牵狗绳,由着小狗自由活动。“这么小的狗,也不会咬人,不用牵也没关系啦。”一名遛狗的街坊说。

公园

有人拿着狗绳却让小狗自由行动

2012年,市园林局开辟了4个公园遛狗区,海珠区的磨碟沙公园就是其中一个。今年8月18日上午,记者在磨碟沙公园遛狗区看到,只有一名市民在遛狗,虽然他手上拿着狗绳,但并没有给小狗牵上,而是让小狗自由行动。

据园内工作人员介绍,之前遛狗区还是有挺多市民过去遛狗的,不过,如今园内的遛狗区已经取消了,“那块地划给了有轨电车,遛狗区刚好在里面”。该工作人员说,公园会提醒有轨电车方面将遛狗区的牌子撤掉,以免造成误会,“现在园内不给遛狗,我们看到也会口头劝阻一下,至于以后会不会再有遛狗区,要看上头的安排。

医院

13人候诊,多是来接种狂犬疫苗

被狗咬伤抓伤,应第一时间去打疫苗。8月17日上午11时许,广医八院的疫苗诊室约有13人候诊,其中大多数是前来接种狂犬疫苗的。记者在接种单上看到,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要5针,一般咬伤者应于0(注射当天)、3、7、14、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一个剂量。据悉,被咬伤或抓伤的24小时内就要注射第一针,之后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表来接种,效果最佳。

在疫苗诊室,市民李阿姨这次打的是五连针的最后一针。据她回忆,大约一个月前,她买菜回家路上遇到有人遛狗,不经意间被跳起来的狗挠到手指,当时并未在意,回家之后才发现伤口破损出血,于是赶紧来医院打疫苗。由于当时并没有发现伤口,并未留意狗主人,因而也找不到对方追究责任。

说案

案例1犬吠生口角?男子被邻居打伤

2013年3月,何先生与妻子在番禺区雅居乐花园小区内遛狗,遇到在此散步的邻居李先生与妻子,由于犬只吠叫,双方发生口角、矛盾,导致何先生被李先生打伤。

何先生向法院诉称,他饲养的是小型宠物犬,领有狗牌,也用狗绳牵引着。事发时小狗在离李先生及妻子两三米远的地方吠了两声,李先生及妻子即用粗言秽语辱骂他和妻子,他拉着妻子离开。不料,李先生随后尾随何先生及妻子,至小区雅湖居附近时用强光手电筒照射他的眼睛,还用右拳重击他的头部右侧后逃去。

被告李先生辩称,何先生受伤并非李先生故意造成,何先生也存在过错,但李先生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主审法官表示,原、被告产生矛盾后,被告遇事不能冷静,故意伤害原告身体,造成原告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何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共452608.5元。

案例2遛狗不牵狗绳惹命案

去年4月23日,李冬(化名)的母亲吃完晚饭后到小区内遛狗。李冬母亲用狗绳牵着两条小狗在路上行走,看到对面马路上来了一条小狗,李冬母亲马上抱起牵着的一条小狗,不让对面马路来的小狗靠近。据李冬供述,公狗的主人肖某生看见李冬踢自家的狗,就冲过来打李冬的胸部,李冬还手,双方殴打起来。肖某生被打后倒下,头部着地,右耳出血,李冬见状即拨打120并一直在现场等候。

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肖某生的狗因没有系狗绳而骚扰被告人李冬家中的母狗,虽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但不能认定被害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去年5月5日,肖某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与被害人案发前不认识,虽因琐事引发矛盾,但双方打斗均未使用工具,且被告在见到被害人倒地后立即停止侵害并拨打急救电话,对被害人进行救助。广州中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冬有期徒刑四年。

(统筹 信时记者 罗阳辉 撰文 信时记者 陈子垤、罗子杰、罗阳辉  见习记者 奚慧颖 摄影 信时记者 徐敏 实习生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