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广州工作 这些政策你知道吗?

08.04.2015  12:38

近日,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编辑印制了《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指南》,并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和志愿驿站(西关小屋)以及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向来穗人员免费赠阅。《指南》第一版共印5万册,为来穗人员在广州工作、生活提供服务指引。

据悉,该指南内容涵盖了公共交通、租房居住、积分入户、人才引进等政策规定和服务举措,来穗人员办理出入境、计生、子女教育、社会救助等服务性信息也有明确。《指南》同时刊载了各类服务窗口或管理部门的详细地址和咨询服务电话,供来穗人员查阅。

居住

租房备案3日内完成

来穗人员来到广州后,通常会遇到租房的问题。为保障个人合法权益,来穗人员应先熟悉、了解《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切实按照其中的指引和要求去租房并办理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也应书面告知房屋所在地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明确自收到登记备案资料之日起3日内完成。

计生

免费检查覆盖外来工

来穗人员在户籍地和居住地都有就地就近落实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义务,也按规定享受免费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权利。

来穗人员中的成年育龄女性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载明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来到广州后,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婚育证明,同时了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外籍人士

入境30日内应办居留许可

来穗工作的外籍人员,持Z字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来穗长期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持X  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

来华常驻外国记者,持J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记者类居留许可;因家庭团聚申请在穗居留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在穗外籍华人、华侨的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持Q  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团聚类居留许可;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穗居留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持S  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入户

优秀外来工可享优待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来穗人员为广州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广州市于2008年开始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含“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和先进集体。获得“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或“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荣誉称号者,享受异地务工人员入户政策,同时在本市就医、子女入学、技能培训、申请公租房资格等方面优先安排。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