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3日内需登记"引质疑 广州官方回应:有上位法依据

26.11.201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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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街工作人员展示到出租屋登记来穗人员信息的仪器

亲友来穗借住未登记暂不罚

广州官方称“来穗人员自居住日起三天内登记”有上位法依据,出租屋屋主不报送信息最高罚1000元

亲友来穗探访短暂借住也要向街道登记个人基本信息。25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召开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情况通报会。

广州市来穗局表示,以亲友借住或雇佣保姆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屋主,应在24小时内登记来穗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或者社区报告。亲友来穗借住而未登记的,以劝谕为主,暂不开罚,但若存在租赁关系的,房东最高可处1000元的罚款。

文/羊城晚报记者 张林 甘韵仪  图/羊城晚报记者 林桂炎

A 半年内摸清来穗人员信息

25日,《广州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方案》正式下发,明确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用近半年的时间,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会同教育、公安、民政等20多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全覆盖核查登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

市来穗局局长陈绍康表示,此次的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数据核查是来穗局成立以后的首项重点工作。此次核查旨在摸清“人屋”底数,研判来穗人员的基本现实需求,秉持加强服务、登记便捷简单的原则办事。

据介绍,为使核查登记工作得到社会广泛支持和配合,广州市政府于近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对于文件中要求“来穗人员自居住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记”的做法,陈绍康强调,广州市开展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依法依规,有上位法作为依据。

B 原有711万流动人员不重查

陈绍康介绍,截至今年10月,广州市来穗人员与出租屋登记管理系统记录的流动人员数据是711万人。此次的数据核查,并不是重新摸查,而是在原有数据的基础上,补登漏登、更新错漏的来穗人员信息。目前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只达到72%的登记率,有28%的流动人口信息是漏登的。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建立了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网络,全市共设有172个街(镇)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1063个社区(村)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有1.1万人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队伍负责具体工作。

C 宾馆入住在校就读均须登记

据了解,此次数据核查登记范围包括居住在出租屋内的来穗人员;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居住在居民房屋中的来穗人员;在用人单位就业和居住的来穗人员;建筑工地的来穗人员;时租日租房、旅业宾馆和其他场所的来穗人员。同时将驻穗部队(武警)大院、中央(省)驻穗单位大院的来穗人员和在穗全日制院校就读学生也纳入登记范围。

对于来穗人员只是短暂的探亲访友是否也需上报登记等问题,市来穗人员管理局方面明确,有亲戚朋友借住、寄住,或直接雇佣保姆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屋主也应在来穗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来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或者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报告。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方面透露,亲友来穗借住而未登记的,以劝谕为主,暂不开罚,但若存在租赁关系的,房东未及时上报来穗人员信息,则最高处以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