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超:领导过问案件要“踏雪留痕”(图)
1月22日,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市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回应委员发言。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去年底,北京市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北京如何依法治市?司法改革如何推进?昨日,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他表示,包括领导在内,凡是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要有记录,要留痕,不能说踏雪无痕。一旦案件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就要负责任。
司法改革要保障法官检察官权益
新京报:北京提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这一目标如何完成?是否有时间表?
杨晓超:北京要建设首善之区,内涵很丰富,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全民守法、监督等各个方面,要分门别类去研究。其中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北京正在按照中央的精神抓紧做方案。北京是司法改革的第三批试点。
新京报:北京版的方案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杨晓超:方案上半年完成,报中央后,下半年会在北京选择部分单位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开。按照中央部署,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基础性改革试点。
新京报:之前有个别单位出现法官流失情况,司法改革是否会考虑对他们的影响?
杨晓超:司法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也涉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的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会有思想波动。我们要一方面宣传改革的意义,增强队伍的稳定性;一方面切实考虑司法人员的切身利益,比如建立有别于公务员的、分级分类的职业待遇保障体系。
新京报:中央提出的法官、检察官要实行员额制,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何做?
杨晓超:未来法官、检察官及行政人员的职责要进行剥离,包括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群体,会在职责上明确分工。这项改革会按照中央的要求,并结合北京实际来进行,包括各类人员的比重、收入等。
审判委员会要减少对个案的干预
新京报:本月20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北京在这方面将有何举措?
杨晓超:实际上还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这两句话的展开,努力做到认定事实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要杜绝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新京报:如何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杨晓超:关键就是要落实法官、检察官的职责,包括划定权力清单、审判委员会改革、院长庭长的权力界定、相应的监督建立,以及法官检察官职业记录设计。
新京报:去年最高法批复后,北京一些法院的审判庭已经开始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未来审判委员会将扮演什么角色?是否会取消?
杨晓超: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从历史上就是这种格局。从目前情况看,上海提出大幅度减少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北京未来的改革方向,恐怕还是要把涉及的重大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或者审判过程中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新京报:对于个案呢?
杨晓超:除了上述改革,审委会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注意审判经验的总结,发挥指导作用。总而言之,大的方向是减少对个案的干预,没有这一条,所谓“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就谈不上了。与此同时,法官也要独立行使审判权,不能把一些矛盾不负责任地上交。
新京报:审委会的人员构成呢?
杨晓超:除了固定的院长庭长外,应该让更多有经验的法官进来,比如采用推选、竞争等手段产生,以增加权威性。另外,从运转上看,每个法官、审委会委员就某个案件或具体事项发表意见时,要有记录、要确认、要负责任,不能只说是集体的意见。当然,目前只是初步设想,具体改革措施还要研究。
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有记录
新京报:依法治市文件中也提到,要建立领导过问案件记录制,具体如何运行?
杨晓超:目前正在研究意见。包括领导在内,凡是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要有记录,要留痕,不能说踏雪无痕。一旦案件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就要负责任。同时,过问案件也不能干扰案件,不能干预司法公正。
新京报:那对于法官个人而言,办错案子怎么办?如何建立职业记录?
杨晓超:这就是终身负责制。目前还没有具体进行制度设计安排,总的方向是,无论未来人在哪里,都要对曾经办过的案件负责,包括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错误,也要负责。
新京报:今年中央提出要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这意味着什么?未来对政法机关的工作又将如何考评?
杨晓超:那就要用更符合司法规律、更科学的方式来取代,比如把这些批捕率、起诉率取消后,针对如何提高司法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公正设定相应指标。就如同花钱一样,考核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不是说花了多少钱,而是看钱花得好不好。比如过去是看起诉率,下一步会不会考核错案率?另外比如考核公安方面,也要看老百姓的安全感强不强?如果安全感不强,那就不能说工作好。
新京报:四中院作为一家跨区域法院,现在是跨越了区县一级,未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有没有可能出北京、辐射到周边?
杨晓超: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目前还只是在省域范围内。
新京报:未来法院检察院在人财物方面将如何改革?
杨晓超:目前,知识产权法院、四中院已经由市级财政保障。未来区县法院的财务都将是市级财政保障。
新京报:北京提出要建立人大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设北京法治建设智库,是否会吸收一些有经验的律师进来?
杨晓超:增加资深律师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我认为这也是合理的。法律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对于参政议政、立法监督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择需要保持多样性、广泛性,因此如何实现还要综合考虑。 新京报记者 张媛
总而言之,审判委员会大的方向是减少对个案的干预,没有这一条,所谓“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就谈不上了。即便研究个案,也更多的是研究法律的适用和重大意见分歧。
包括领导在内,凡是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要有记录,要留痕。一旦案件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就要负责任。同时,过问案件也不能干扰案件,不能干预司法公正。
—市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