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意啦!这些事项可在松山湖功能区办理,不用再跑市局

02.08.2019  04:00

8月1日,松山湖召开松山湖功能区承接市级下放“经济发展领域”事权业务宣讲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重大办共 21 项事权下放至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市发改局11项事权下放

现场,来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重大办等的相关工作人员对下放的21项事权分别进行了解读,并且由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承办。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承办市发改局下放的11项事权;市工信局下放的5 项事权;市商务局下放的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核确认的1项事权。

承办市发改局下放的 11 项事权包括: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以及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包含申请公开招标、申请邀请招标、申请自行招标、申请不招标等4项事权)。

承办市工信局下放的 5 项事权,主要为民营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初审等示范基地的认定。 

M0 用地、重特大项目认定等事权下放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投资促进科承办市投促局下放事权3项,具体包括,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认定、东莞市非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评估及供地管理、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开发主体准入认定及项目效益审查管理等。

市投促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开发主体准入认定及项目效益审查管理”这一事权进行解读时表示,在开发主体拟开发可分割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的,生产制造型企业、科技研发型企业均应为该领域的龙头型企业,产业平台类企业应具备类似项目的开发运营经验和成效,累计运营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属于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累计运营面积分别不低于10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

其中,生产制造型龙头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 亿元,且属于行业龙头企业,具备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能力;科技研发型龙头企业,为主要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创新型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B)经费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承办市重大办下放事权1项,为“组织编报功能区园区、镇市级重大项目”。

全媒体记者 张华桥 实习生 曹晓之/文

全媒体编辑/贾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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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子科学城·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项目 资料图 市重大项目派发上半年“成绩单”。东莞市发改局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市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和《2019年上半年重大项目开工投产情况》显示,上半年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309.News.Timed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