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草产品无合法身份"闹乌龙 "53号通知"澄清误解

19.08.2014  10:15
该通知的正文显示,青海春天的“冬虫夏草纯粉片是我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作为我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根据该通知,青海春天所生产的极草产品目前的“身份”应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原标题: "极草产品无合法身份"闹乌龙 "53号通知"澄清误解

  人民网西宁、北京8月19日电 (彭亮 黄子君)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青海食药监”)7月18日下发的一份通知显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下称“青海春天”)的冬虫夏草纯粉片“极草5X”将作为“试点产品”继续合法生产销售。此前市场所猜测的“极草产品的合法身份”问题,系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够充分所导致的误解。

  该份通知的全名为《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通知(青食药监办[2014]53号)》(下称“53号通知”)。由于其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因此在未有公民或单位提出申请之前,该份通知并未公开。

  据人民网了解,该通知的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的原因是,该通知的下发对象是“青海春天”。而此前引起市场猜测的、青海食药监官网7月28日发布的撤消《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公告,由于公告对象是面向全省,因此不必提出申请即予以公开。

  在人民网记者向青海食药监提出申请后,青海食药监向人民网提供了“53号通知”的复印件。

  该通知的正文显示,青海春天的“冬虫夏草纯粉片是我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作为我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根据该通知,青海春天所生产的极草产品目前的“身份”应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通知的内容同时还包括责成青海春天“全面落实冬虫夏草纯粉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制定高于国家药典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等数条规定,并包括“产品销售参照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为内容物的包装礼盒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执行”。

  该通知破解了近日来对青海春天“极草”系列产品合法身份陷入质疑和猜测的困局。此前,市场猜测此事是否会对青海春天借壳*ST贤成上市造成影响,目前证明此事对两方“联姻”并无影响。

  这一点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15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也可窥见端倪。

  该份公告中提到,*ST贤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出售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同时发行股份购买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青海春天的股权”、“青海春天‘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作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参照国食药监市[2006]78号‘关于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为内容物的包装礼盒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的要求组织销售”。

  *ST贤成在“市场质疑极草产品合法身份”的两周后,仍发布了包含有上述内容的公告,或可推断,其对青海春天的极草产品的“身份”问题,并无疑虑。而二者之间的借壳进程,也并未受到该事件的影响。

  事件背景:

  7月28日,青海食药监官网发布公告,撤消《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下简称“规范”)。作为当时市场上唯一的冬虫夏草中药饮片,“极草”产品的合法身份变得模糊。

  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公告(青食药监办[2014]54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撤销《关于颁布实施的公告》(青食药监注〔2010〕63号)。

  该公告引发了市场和媒体对“极草5X”产品合法身份的质疑,同时也为青海春天借壳*ST贤成上市一事平添波折。

  公开资料显示,青海春天成立于2004年,主打产品为以冬虫夏草为原料的“极草5X”产品。公司发展至2012年,在虫草行业中销量稳居全国第一,超过行业内第二至第六名总和的两倍。若其借壳上市成功,青海春天将成为“冬虫夏草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