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发展新体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构建发展新体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杨晶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20日 06 版)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坚持创新发展,构建发展新体制,并对此作出了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着力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深刻认识构建发展新体制的重大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新体制,既至关重要又非常紧迫。
(一)构建发展新体制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迫切需要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在国内外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下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呈现出很多新变化、新趋势。经济增长速度正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但目前我国经济体制中的很多方面与这些新变化、新趋势不相适应,甚至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必须适应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加快构建发展新体制,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
(二)构建发展新体制是打造发展新引擎的制度保障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我国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推动经济发展的传统动力在减弱,新的动力正在孕育形成之中。如果新老动力接续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经济增长失速、经济结构失调,引发就业、收入等一系列问题。为此,要在改造传统引擎的同时,加快打造新引擎,汇聚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能。这就需要构建发展新体制,从制度安排上持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三)构建发展新体制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构成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构建发展新体制,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这一总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构建发展新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准确把握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基本要求
构建发展新体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建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部署,准确把握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在正确的轨道上向前推进。
(一)必须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构建发展新体制,必须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动力和保障,加强顶层设计,抓住关键环节,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新的发展体制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这个战略布局。
(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建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构建发展新体制,是一个破旧立新、革故鼎新的过程,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深层次社会矛盾,涉及利益关系调整,甚至要触动一部分既得利益,极为艰巨复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攻坚克难,扎实做好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各项工作。
(三)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建议》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五个理念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方向和要求,也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潮流。必须把这五个理念贯穿到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新的发展体制有利于发挥创新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作用,有利于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整体性,有利于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全面落实构建发展新体制的重点任务
构建发展新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建议》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协调推进。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的作用都发挥好
构建发展新体制,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一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86项,提前两年多完成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每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千亿元。下一步,要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加紧梳理政府职权和修改法律法规,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履行好政府保基本的兜底责任。二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要素资源有序流动。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让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三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企业效益。各级政府要继续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通过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一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二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形成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三要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一要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完善消费税制度,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的调节作用。加快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二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应调整支出责任和保障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三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走活金融这步棋至关重要。在金融机构方面,要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在金融市场方面,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在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方面,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方面,要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等的监管,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和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但目前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乡、区域、行业乃至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今后,要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缩小收入差距。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同时,还要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中西部地区流动的政策体系,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构建发展新体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扎实做好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贡献。